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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02 22:37: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由昌平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和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成的绩效考评工作组,对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2016预算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昌平区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87.92分。绩效级别评价为“良好”。 基本支出评价89.5分,其中部门决策部分13.13分,部门管理部分35.29分,部门绩效部分41.08分。项目支出评价86.63分,其中项目决策部分13.64分,项目管理部分25.01分,项目绩效部分47.98 分。 重点抽查项目资金超过60%,项目数量达到30%。

二、2016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对象概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中央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昌平区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昌政发[2009]20号),设立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区环保局是负责本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本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本区环境功能区划。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控制大气污染阶段性目标和防治措施;参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推广普及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协调工作。

3.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本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者闲置的审批;在砂石坑、窑坑、滩地等低洼地倾倒、存贮废弃物的批准;发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4.承担落实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督查、督办、核查有关部门、单位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对本辖区水、大气、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执法检查;参与促进清洁生产;环境信访受理和查处工作;污染源单位和减排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污染源调查工作;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督管理;突发性环境污染的应急工作。

6.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区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放射源、射线装置、放射性废物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调解因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扰民引起的环境信访投诉;负责突发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参与辐射应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7.对本区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和机动车汽油质量;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油罐车;辖区内机动车检测场的环保检测规范性和核发环保标志情况。

8.本区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承担社会委托和环境信访监测工作;负责编写环境影响质量报告书。

9.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示范建设,指导生态农业建设。

10.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交流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11.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和落实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区环境数字信息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09]38号)、北京市昌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北京市昌平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的函》(昌编办事[2008]23号)、《关于调整区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函》(昌编办事[2008]47号)、《关于区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更名的函》(昌编办事[2009]4号)、《关于调整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函》(昌编办事[2015]6号)文件规定,环保局内设七个行政机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辐射安全管理科、综合管理科、纪检监察科。另设10个二级事业单位,其中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监察支队为参公事业单位;其中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北京市昌平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环境监察大队,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环境监察大队,北京市昌平区南口环境监察大队,北京市昌平区城区直属环境监察大队,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环境监察大队,北京市昌平区沙河环境环境监察大队,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环境监察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0名,(含纪检、监察编制),其中:局长一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1副(区创建国家生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长)。 事业编制143人,工勤编制3人。

(三)绩效目标:

依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发〔2013〕27号)、《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49号)、《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平区“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督查核查方案》》以及部门工作整体规划,我局制定了部门工作总体目标:全力完成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加强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监管及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具体目标如下:

(1)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对符合市级补助政策的单位按蒸吨给予补贴。

(2)机动车中心要加大车辆符合性和一致性的抽测监管力度, 2016年淘汰老旧机动车9659辆,处罚超标排放机动车530辆,罚金31.1万元。检查或抽测储油单位2041座次,巡查检测场380场次。

(3)推进区内污染减排治理工作,按规定发放减排资金。 (4)加强国控、市控等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提高监管频次,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监察时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推动已建减排设施发挥作用,提升减排效率,充分挖掘减排潜能。

(5)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6)继续强化环境监测,提高监测能力,完成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按时完成环境例行监测任务和监督性监测任务。

(7)稳步推进生态创建步伐。

(8)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1.2016年,区环保局收入共计3026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共计29633万元,其中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613万元(基本支出2524万元,项目支出27089万元)。 2.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依据为昌平区财政局预算标准,根据环保局2015年9月份统发工资情况、资产情况,自动计算生成。项目支出依据为环保局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测算,其中政策性支出根据政策规定范围、享受人数及历年实际支出情况测算。 3.三公经费的预算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根据昌平区财政局公用经费安排标准计算,具体情况:出国人员经费0.00元,公务接待费2.5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75万元。

4.项目重点支出的预算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包括: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补助资金24058万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志牌制作安装费162万元、购置环境摄录一体机16万元、重点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资金1240万元、购置应急检测设备157万元、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经费104万元、昌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评估费26万元、昌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评估监测费121万元、购置环境监测仪器设备62万元、支付着装费40万元。

5.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部门收入情况:

2016年度部门收入总计34438 万元,其中财政收入共计3026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553万元,项目收入2771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171万元。 (2)部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项目支出270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

2016年末结转和结余4825万元。

(五)部门资产情况;

2016年12月31日,环保局资产状况为: 总资产119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97万元,固定资产6012万元;流动资产500万元;负债总额561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净资产为11348万元。

2.评价结论

三、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昌平区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87.92分。绩效级别评价为“良好”。

基本支出评价89.5分,其中部门决策部分13.13分,部门管理部分35.29分,部门绩效部分41.08分。 项目支出评价86.63分,其中项目决策部分13.64分,项目管理部分25.01分,项目绩效部分47.98 分。 重点抽查项目资金超过60%,项目数量达到30%。

(二)部门整体支出所实现的主要绩效 1.超额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目标

制定《昌平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明确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的改善目标,制定58项治理措施。主动加码,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由350蒸吨增加至870蒸吨。已完成改造145台、1175.88蒸吨。协调推进永安热力水库路供热厂80蒸吨,天阳供暖509.1蒸吨项目改造正在进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多次组织市政、燃气公司等召开协调会,共同解决企业改造困难。多措并举可完成11项环保技改工程和10家在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的任务。

2.控车减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健全联勤联动执法机制,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实现“桌对桌”办公,执法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协调区交通支队,制定城区范围机动车综合管理措施,强化外埠车辆管控力度。2016年,淘汰老旧机动车9659辆。处罚超标排放机动车530辆,罚金31.1万元。检查或抽测储油单位2041座次,巡查检测场380场次。

3.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强化末端污染治理 开展专项“大气污染执法年”等行动,共检查各类企业9500余家,处罚违法企业346家、罚金4114万余元,处罚金额全市第一。受理环境信访件3733件,优秀信访件11件,全部按时保质办结。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共办理议案、提案8个。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收缴排污费3869.24万元。积极做好11次空气重污染预警应对工作,妥善处置11起环境应急事件;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对全区12家涉源单位、2426台射线装置进行了专项监察,实现辐射安全可控。开展温榆河流域污水排放、畜禽养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排污口等7项专项执法活动,处罚违法排放污水行为24件,罚金2479万元。

编制《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重点任务分解》,明确87项重点任务。强化项目支撑,加紧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安装工作,连续开展昌平区饮用水源地状况进行评估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联合开展水环境安全问题专项检查,加强跨区域河流断面水质保护工作的跟踪督查,同时加强全区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

4.全力推进工程减排、强化结构减排

小汤山再生水厂正加紧调试运行,流村再生水厂已基本建设完成;积极与农业、财政部门沟通,启动12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严格实施低端产业退出,自我加压至40家,目前已关停污染企业40家。加大对国、市控污染源和减排单位的监察监测频次,加强对已核查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及时更新监测仪器,已完成逐年增加的环境检测任务,满足政府公众对环境监测数据日益精细的要求。按时完成环境例行监测任务和监督性监测任务,全年共上报监测数据7658个;共接受121个单位委托,出具824份委托检测报告;共出具信访监测报告361份。

开展昌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评估监测,对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进行数据监测、科学分析,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治理提供有效依据。

6.增强环境应急能力。

积极应对全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落实各项重污染应急措施。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加大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应对能力。2016年,妥善处置11起环境应急事件。

7、加强基层生态创建工作

制定国家生态镇村工作方案,指导各镇街开展生态创建巩固工作。我区9个国家生态镇、7个市级生态村顺利通过市环保局专家组的复查。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美丽乡村创建及全区环境卫生大检查工作。

8、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区环保工作动态

全力做好“清洁空气在行动”新闻发布会等相关工作,被市级媒体刊登相关稿件17 条。在昌平电视台累计播出环保节目48期、与《昌平报》合作制作环保手机报11期,微信微博宣传环保700条,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利用电子屏、报纸、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开展环保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月活动。共制作发放宣传材料9万份,条幅64余条,展出各类展板100余块。

3.存在问题

(1)基本经费2016年结余结转32万多元,额度较大,导致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不高。 (2)部门基本职能十二条中2016年产出成果没有系统的数据统计和材料支撑。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填报的目标完整性欠缺,填报规范性不足。

(4)绩效跟踪中的绩效监测与评价体系不完善,没有充分利用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机制和环境监测信息形成整体框架。 (5)预算执行不够完善,年末有多项目未执行。 (6)合同签署不够规范。 (7)部分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8)2016年共安排32个项目,设立项目的依据不够全面。

(9)项目验收管理不够及时规范,比如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查记录不完善。 (10)项目绩效管理不够规范,项目成果的后续状态及应用情况不清楚。

(1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性不充分,绩效目标设定过于粗糙,不容易量化、考核。 (12)项目信息与档案管理不完善,项目绩效信息的汇总有待加强。 (13)有些项目未详细说明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方式。 (14)部分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4.建议

(1)应按照部门包括二级单位职能,安排年度工作计划。 (2)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化水平,尽量减少结转结余资金。 (3)建议规范绩效目标的填报,做出关联、明确、细化、量化、可考。 (4)建议理顺环保督查、督办、核查、统一监督等涉及多部门的工作机制。

(5)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强化“环保管理下沉”和压力传导的机制,开展的项目强调绩效考核,真正为昌平

(6)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7)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程序。 (8)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署。

(9)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对项目成果的后续应用管理要有办法、制度。(10)建立项目库,提高项目立项管理科学化水平。

(11)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规范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方式。(12)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13)建立健全完善的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区环境改善起到应有的作用。 协管员工作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对象概况:

为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政府理财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部门责任意识,依据《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昌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昌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及《昌平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安排》的要求,昌平区财政局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由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和参与评价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人员组成,对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协管员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总投入212.63万元,区财政已全部拨付至区环保局,截止到2016年底,已全部支出。 2.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实施,有效的提高了环境监察监管效率,加大了执法力度,解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诉求,为我区的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经专家会评价,项目得分82.82分,项目绩效级别评价为良好。 3.存在问题:

(1)项目购买服务聘用的50个人的工作岗位和内容及服务质量情况没有材料支撑。 (2)项目2016年实际支出后的效果和影响没有系统材料。 (3)协管员的聘用数量的测算依据不充分。

(4)协管员工作内容应该作为绩效指标进行设置分析。 (5)与劳务公司的合同未经招投标确定。 (6)部分支出与预算申报不一致。 (7)部分合同签署不规范。 4.建议:

(1)建议完善协管员的需求分析与测算,科学合理的确定协管员的总量与分配。

(2)科学制定聘用人员的岗位及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

(3)严格合同管理。

(4)建立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及考核体系。 区环保局信息化平台建设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对象概况:

为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政府理财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部门责任意识,依据《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昌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昌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及《昌平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安排》的要求,昌平区财政局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由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和参与评价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人员组成,对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化平台建设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全年经费支出432.50万元,包括软件部分共计14个子系统,硬件部分共计406项货物安装实施。项目合同额共计865万元,其中软件482.68万元,硬件382.32万元。2016年,根据合同约定,安排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支出符合财政管理规定,符合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2.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实施,为环境大数据分析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环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高环境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经专家会评价,项目得分93.09分,项目绩效级别评价为优秀。 3.存在问题:

(1)环保局信息化平台已验收,并投入使用,但目前项目单位还没有制定平台在日常管理中应用方案。 (2)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考性不足,产出数量、质量指标未按软硬件或功能设置细化分开设置。

(3)项目单位还没有编制“平台”的运维方案。 (4)信息化平台建立的验收标准的数据提供不全。 (5)项目实际进度与合同约定不一致,项目进度滞后。 4.建议:

(1)尽快制定“平台”的使用方案、运维方案及开展相应的培训。 (2)建议细化量化效益指标。

(3)建议对软件开发的产权、培训等方面做出补充约定。 (4)建议加紧研究制定信息系统对业务流程的优化。 (5)今后加强相关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按期按质完工。

(6)随着系统数据的日益积累,可否考虑对积累的数据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用以指导本区的环保改善。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

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销售部门员工绩效评价表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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