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2011年会计条线“抓整改 强内控 零违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整体目标:
通过2011年会计条线“抓整改 强内控 零违规”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一线柜员的合规操作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将“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服务,促进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并重”和“做正确的事”的理念传递灌输到每一位柜台人员,严防柜台各类案件事故发生,实现会计条线“安全年”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
一是实现2011年会计条线安全运行“四无”目标。即无案件,无重大违规事项,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监管处罚。
二是实现2011年全辖平均会计核算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0.5以内。
三是实现2011年会计条线内外部审计、各种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98%以上。
活动主题
根据银监会、总行和省分行2011年有关案件防控工作要求,以规范柜台业务操作,提高会计风险防范能力为重点,以《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分行柜面业务禁止性规定》为抓手,进一步开展“四抓四看”,即抓学习,看谁对规章制度的理解更透切;抓防堵漏洞,看谁隐患查摆更彻底;抓规范操作,看谁的执行力更胜一筹;抓优化创新,看谁建言献策更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具体活动安排和采取措施
2011年会计条线“抓整改 强内控 零违规”专项活动分宣传教
育、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1年1-3月)
将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柜面业务操作禁止性条款、会计核算差错率等纳入《珠海市分行2011年网点“安全年”考评方案》,并调整各指标考核计分规则及权重,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具体考核标准:
A.凡未制定本机构活动实施细则的、未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宣讲培训的、随机抽取网点人员不能回答与活动有关内容的,每发生一起扣减会计KPI考核分1-2分。
B.凡违反《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柜面业务操作禁止性规定》和市分行一类核心风险点规定的,不论违反哪一条,每发现一起扣减会计KPI考核分3分;凡发现屡查屡犯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以网点为单位),每发现一起扣减会计KPI考核分4分。
C.凡发生严重违规事项但不属于“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柜面业务禁止性规定”事项(总行及省分行业务检查、会计稽核、柜面监测、会计非现场检查等发现问题比较严重而单独通报的事项),每发现一起扣减会计KPI考核分3分;凡发现屡查屡犯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减会计KPI考核分4分。
D.凡发生被外部监管机关、内部审计通报(含检查情况通报、整改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要情、审计简报、审计信息简报等)事项的,每发生一起扣减会计KPI考核5分。
E.凡发现违反《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的事项,每发生一起扣减会计KPI考核5分,并将责任人移送市分行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F.凡发生被外部监管机关处罚(含受经济处罚、暂停某项业务、
责令停业整顿、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收缴或吊销营业执照、收缴或吊销金融机构许可证、吊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吊销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等)或者发生案件等“安全年”一票否决事项的机构,2011年度“安全年”考核为零分。
(3)在2010年对该项活动的激励基础上,2011年将加大激励力度,设置2011年“抓整改 强内控 零违规专项活动”优胜奖等奖项,对表现突出的网点、片区督导团队以及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1年4-11月)
1.片区管理部督导团队应每月到挂钩网点进行巡回滚动督导,督导内容具体包括: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柜员学习掌握、制度执行力度、问题释疑、差错整改跟踪等,确保对禁止性规定随时监控核查,并形成工作常态。
2.将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和柜面业务三十条禁止性规定纳入季度专项检查内容,加大非现场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和查看监控录像,提高检查效能。
3.市分行对各渠道发现的违反《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和《中国建设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柜面业务操作禁止性规定》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下发风险提示、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指导各网点开展专项活动。
4.开展“举一反三”的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组织网点对2010年和2011年内外部审计、各种检查通报的问题,开展“举一反三”的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期间,片区管理部督导团队应加强对营业网点的督查和指导,必要时,对个别网点进行一对一帮扶,
确保同质同类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5.落实责任追究。对专项活动开展发现的各类问题,市分行将纳入《珠海市分行2011年网点“安全年”考评方案》进行考核,且市分行将区分问题的性质,对问题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对经过责任认定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检查发现的轻微违规问题,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积分。
(三)考核评价阶段(2011年12月)
1.将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与会计主管、会计督导员的年度(季度)考评挂钩,将活动开展中的组织管理、创意创新、建言献策、征文比赛、信息报道、风险发现等作为考评的附加指标,直接作为会计主管、会计督导员的年度(季度)考评加、减分的依据。将前台柜员的创意创新、征文比赛、信息报道、风险发现等作为柜员等级考评的加、减分依据。
2.认真总结评比各网点和片区督导团队对该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对表现突出的网点、片区督导团队以及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柜面业务禁止性规定
1.严禁开立非实名虚假账户, 保证客户身份信息真实、齐全。
2.严禁违规查询、泄露、修改客户信息;严禁违规调阅使用客户预留印鉴和资料。
3.严禁为自己账户(包括附属账户)办理业务。
4.严禁受理银行人员在柜台内要求办理的(含员工和亲朋账户)业务。
5.严禁代理客户签名;严禁代理客户办理个人业务、公司业务。
6.严禁在营业间内工作区域存放个人现金、存折、存单等物品。
7.严禁网点为客户保管银行卡、存单(折)等权利凭证以及印章、印鉴卡片和各类支付结算票证。
8.严禁利用控制账户(包括自己账户、其他员工账户、亲朋账户。下同)虚存虚取现金,调剂库款、尾箱款、调剂存贷款余额。
9.严禁利用控制账户核算归集代收代付、手续费等款项,严禁利用控制账户作为客户业务过渡账户。
10.严禁利用控制账户户主外汇额度为其他客户办理购汇、结汇。
11.严禁将属于保证金性质的账户作为结算账户使用。
12.严禁逆程序办理现金收付及转账业务;严禁未审核支付依据(单位预留印鉴)即办理支付业务。
13.严禁柜台收入现金不按规定及时入账。
14.严禁柜台发生长短款,以长补短或隐瞒不报;严禁当天未能查清原因的,不作挂账待查,留待次日挂账。
15.严禁应客户要求使用内部错账冲正交易为客户调账。
16.严禁离开工位,现金箱(柜)不加锁或未锁定,未退出系统操作界面,章、证、压、印鉴卡等重要物品未入箱(柜)保管。
17.严禁单人为自助设备加钞清机。
18.严禁单人与押运人员交接尾箱。
19.严禁柜员间串用会计印章;严禁柜员间现金虚假调拨。
20.严禁超出规定范围使用会计印章;严禁在空白凭证、空白报表、空白公文纸上预先加盖各类会计印章。
21.严禁代委托单位生成加密文件办理批量代收代付业务。
22.严禁虚假查库、监而不查。
23.严禁未实际履行审核职责而进行形式上的授权。
24.严禁代理授权人签名或不经授权直接办理需事前审批授权方可办理的业务。
25.严禁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授权(意)、指使、强令、胁迫会计人员违规办理业务、简化或变通业务操作程序。
26.严禁在日终结账时,擅自将未核对相符的重要单证、现金入库(柜)保管。
27.严禁伪造、变造、毁灭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
28.严禁一个身份证号码在同一系统设立多个柜员工号;严禁柜员操作权限设置超出柜员经办的业务范围或超出营业机构业务范围。
29.严禁不相容岗位混岗操作。
30.严禁办理对账业务不与客户签订《对账服务协议》;严禁代替客户做网银对账单回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