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考核评价表
注:1.评查内容满分为100分。
2.按照许可分类,每类至少检查2家,且具有区域代表性。
3.★项为关键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评定为零分。
4.﹡项针对不同餐饮服务场所(如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无冷菜加工快餐店、风味小吃店等中小饭店),允许有合理缺项,最终得分采用标化分。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得分: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考核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考核评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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