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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两区

发布时间:2020-03-02 03:21: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黑龙江省两区(市)喜获“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2013-01-14 14:54:19 来源: 省卫生厅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公布了2012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结果,我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和牡丹江市宁安市成功获得“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至此,我省已有四个区(县、市)获此殊荣,国家示范区数量位居中西部省份前列。

卫生部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得到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示范区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我厅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及时转发了国家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和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组织了示范区创建有关政策培训。自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市和绥芬河市等地先后推荐了多个县(市、区)申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我省最终经过专家组材料预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审等程序,认定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佳木斯市桦川县、牡丹江市宁安市、东宁县、鸡西市密山市、鸡冠区、绥芬河市等8个县(市、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达到了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方案要求,决定授予“黑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2012年下半年,我省推荐其中的哈尔滨市道里区和牡丹江市宁安市申报国家示范区。我省两个区(市)经过专家组材料预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审等程序脱颖而出,达到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方案要求,喜获“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我厅将继续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区榜样作用,促进全省慢性病防治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减少慢性病危害,改善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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