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
联系人:
乙方:
联系人:
为了盘活资产,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分流企业富余人员,提高经济效益,经公司一致同意,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性质:经济适用房;项目暂定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
第三条 项目规模
拟建多层住宅和盐业公司库房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暂定多层住宅 4 栋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甲方以合作开发土地及地面所有附着物折合价款为人民币万元,项目总投资为暂定1600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补偿、办理项目报建手续及建筑安装总造价等。
3.双方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销售的约定:
1)、为满足甲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以合作开发土地及地面所有附着物折合价款置换建筑面积 。
2)、为满足甲方内部职工住房需要,甲方认购单套建筑面积为80-100平方米之间的住宅不少于20套。
3)、第1)、2)条涉及的房屋需规划、建设在项目西侧相对独立封闭区域,与项目内其他房屋用铁质通透围墙隔开,并设独立出口。
4)、对第1)、2)条涉及房屋单价的约定:项目开始预售时,乙方按照政府批准的经济适用房单价(即:当地政府调查并批准的成本价格+3%管理费+3%利润)销售给甲方。
5)、项目建成后,依据甲方内部实际定购的房屋套数和政府有关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总价款,房屋总价款与土地及地面所有附着物总价款之间的差值,双方结算,多退少补。
6)、其余项目内房屋由乙方负责销售,产权随物业各方所有。
4.总投资资金筹措:所有资金由乙方负责筹措 。
第五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协议签定7日内,甲方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土地过户和规划手续,获得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协议过户给乙方,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甲方配合乙方对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甲方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周边关系,负责开发范围内建筑物的搬迁安置工作,在乙方通知30天内搬迁完毕。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双方共同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6)双方共同办理本项目在城固县的招商引资手续及各项优惠政策。
(7)在现有的基础上甲方提供建设施工用的水源、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承接施工,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七条 项目管理
1.本协议签署3日内,甲乙双方各自委派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项目前期工作、规划报建、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
2.管理办公室按前述第
五、六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联络、协调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其它未预见的事宜。
3.请有资质的建筑质量监理公司进行质量监督。
4.招标工作由乙方组织并报甲方后执行。
5、乙方对建设项目的各项行政、法律手续和工程技术资料要办理完备,整理齐全 。
6、对项目的实施做到精心设计、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如未达到合格标准时,应返工达到合格标准,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7、所有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时,甲方必须积极协助。
8、做好安全设施配套工作,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如施工中万一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行政、法律、经济责任,甲方应协助处理。
9、教育双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否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违法责任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3.甲方的房屋设计和装修标准:①外装修以规划部门确定为准,内装修标准为墙面天棚为建筑涂料,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塑钢窗;②水、电线路按功能要求配置;其余的内装修、设备、设施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甲方置换的物业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为甲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并享有房屋所有权。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制度,乙方销售销售收入除支付项目投资外,利润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房屋的维修及管理:为解决甲方单位富余人员8名,甲方负责物业管理及收取各种费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定生效后,若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贰拾万元人民币同时解除合同。因一方违约,使部分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本合同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时除外。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5_年。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3__年,自__2010 年__4_月4日至__2013_年_4月_5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