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母猪凼煤矿矿井入井考勤制度
一、为了有利于井下安全管理,凡进入井下采煤、掘进、安全检查、维修等一切生产、工作人员入井前,必须在井口值班室先报到登记,然后入井。
二、采煤、掘进班组职工集体同时入井上班,由班长负责清点本班人数至值班室报到登记。出井下班时,本班最后一个职工出井后,班组长到值班室报告本班组入井职工已全部出井。
三、跟班安检员、瓦检员、维修工、电工等辅助工种人员入井工作时,由本人到值班室报告登记,出井时由本人向值班室报告。
四、上级来人入井检查、矿组织人员入井安全检查,由矿陪同人员或组织人员在入井和出井时到值班室报告登记。
五、矿井入井考勤登记表由矿统一制定,值班室必须按项填写,不得漏登记、错登记和不登记。
六、凡未经值班室入井登记的人员,矿安检员和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有权阻止入井,并按非生产(工作)人员入井违章条款处罚。
《矿井入井考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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