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地产意向购房申请单
申请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贵宾号码:NO.预选房时间:2012年月日上午:下午:
申请须知
1、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并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2、一个贵宾号码只对“1套住宅”或“1套住宅+1个车库”有效,车库不单独销售。
3、开盘出价时,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诚意金收据、申请单”,在佳合地产指定的时间、地点、房源范
围内选购房产。
4、申请人如认购住宅成功并签署“佳合春天认购书”后,诚意金总房款的一部分,诚意金转为购房定金后不予退还;如选购不成功(未选到满意房源或超过开盘期规定的
选房时间),可携带“身份证原件、诚意金收据、申请单”在开盘天后,到佳合地产指定地点全额无
息退还诚意金。
5、申请人认购住宅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享受住宅产品总房款减免元优惠,车库不享受
优惠。此项优惠截止日期为开盘出价后第日。
6、申请人须保证申请单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佳合地产。如因填写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
申请人负责。佳合地产在向申请人发送购房活动相关讯息时,以电话通知和手机短信为主,手机短信一经发
出,视同申请人已经接到。
7、此申请单的权益只对申请人有效,申请人不得更名。
8、此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佳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9、申请人须按时来到售楼处进行预选房活动,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预选房的权利,但在开盘出价后第30
日之前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9、申请一式2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由黑龙江佳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黑龙江佳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有效)申请人(签字):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诚意金协议5月22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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