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信息
第6期
民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1年4月18日
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 安全,加强张贴严禁使用“瘦肉精”
的宣传力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的紧急通知】和 地牧医传【2011】29号文件的要求,民丰县畜牧局高度重视,于4月8日下午在民丰县畜牧局3楼召开了紧急会议,此次畜牧系统37人次参加了会议。畜牧局书记周明银主持了会议并作了安排和部署。
一、安排部署阶段:
首先针对河南“瘦肉精”事件,周书记结合我县实际强调:我县应进一步加强把畜禽 “瘦肉精”日常监管力度,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重要要求:
1、通过“瘦肉精”事件我们应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从源头把好兽药、饲料质量关,杜绝违禁兽医药品、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
2、严格规范市场检疫要求和标准,确保畜产品质量 安全;
3、要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做好兽药、饲料生产、养殖生产、屠宰过程等一系列过程的监管工作,履行自己职责,作好畜产品质量 安全工作,确保我县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其次,对张贴“告广大养殖(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乡镇站长全力负责对、规模育肥场(户)、规模养殖场(户)、活畜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
最后要求张贴“告广大养殖(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的情况,由县动监所负责监督。
二、检查验收阶段:
民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1年4于9日—10日,对我县各乡镇张贴 “告广大养殖(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张贴分为维、汉两个版本,总共235份,其中维文版本218份,汉文版本17份。通过此次张贴活动的开展,既增强各类大户的动物防疫理念又提高了职业道德和依法经营意识,对我县进一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