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存根)
№:2012()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甘肃政法学院学(分)院级专业班学生,学号,身份证号,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学费为元/年,住宿费为900元/年。
……………………№:2012()号………………………
2012年6月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
№:2012()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学系我校学(分)院级专业班学生,学生证号为,身份证号为,学制年,正常毕业年份为年,该生本年度已获得过助学贷款,为续贷学生。
该生在校学费标准为元/年,住宿费为900元/年。请你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市安宁支行
学校账号: 2703001229024906224
联系电话:0931-7603161
2012年6月15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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