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荔波县水尧乡
新寨煤矿
防 治 水 自 查 报 告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日荔波县新寨煤矿防治水自查报告
根据黔南工信煤发[2013]7号文件精神,我矿高度重视,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的相关要求,我矿成立了防治水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丁 涛(矿长)
副组长:
田 华(工程师) 陈宗启(生产副矿长)
韩学华(安全副矿长) 万士喜(生产副矿长) 杜光正(机电副矿长)
成 员:
潘红芹 徐成前 苏宗旺 毛士培 金继清 万朝
刘 海 费显华 王书金 张 龙 苏宗龙 曾 强
朱正红 胡玉涛 韦庆机 胡关红
按照文件要求,领导小组于10月23日召开全矿管理人员会议,幷按照文件的要求,对防治水机构建立、防治水基础资料完善、探放水、防治水措施落实、地面防治水、水害应急救援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
1、)防治水机构建立情况:我矿已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防治水各项制度已建立完全。
1 为加强我矿的防治水管理,我矿专门设立了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了主要技术负责人。
(
2、)防治水基础资料完善情况:我矿具有勘探地质报告、矿井设计报告和建井地质总结书,编制并实施了防治水规划,矿井老空水及周边老空水分布情况已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记。 (
3、)探放水情况:我矿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已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我矿探放水具有正规的设计,我矿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探放水工已经培训合格。
(
4、)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我矿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我矿未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未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我矿排水系统健全完好。
(
5、)地面防治水情况:我矿在地面构建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基本已落实到位。我矿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废弃煤矿已按设计充填。
(
6、)水害应急救援情况:我矿已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已对工人进行过出现透水征兆时立即撤人的培训,我矿成立了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已落实了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
虽然我们在防治水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这次自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共查出安全隐患6条。对此,我矿高度重视并按“五落实”原则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防治水基础资料整改措施
(一)整改内容:矿井防治水图件欠缺;
(二)整改措施:安排技术人员负责绘制规定图件
(三)整改责任人:田华
(四)整改时间:10月28日前
(五)整改验收责任人: 丁涛
(六)验收结果:基本符合要求
二、探放水隐患整改措施:
(一)整改内容:
使用钻机的工作人员需要正规的培训和学习。
(二)整改措施
安排矿上技术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
(三)整改责任人:田华
(四)整改时间10月29号前
(五)验收责任人:丁涛
(六)验收结果:基本符合要求。
三、防治水措施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一)整改内容
主斜井及总回风巷排水水沟需要清挖
(二)整改措施 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清理
(三)整改责任人:陈宗启
3
(四)整改时间:11月2号前
(五)整改验收责任人:丁涛
(六)验收结果:已按要求整改。
四、地面防治水隐患整改措施
(一)整改内容:
地面排水沟部分被杂物堵死,局部地段需重新清挖。
(二)整改措施
安排地面人员进行清理
(三)整改责任人:张治军
(四)整改时间:10月29日前。
(五)整改验收责任人:丁涛
(六)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五、水害应急救援隐患整改措施
(一)整改内容 矿井未进行救灾演练。
(二)整改措施
矿部组织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救灾演练。
(三)整改责任人:万士喜
(四)整改时间:10月30号前
(五)验收责任人:丁涛
(六)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五、排水系统隐患整改措施
(一)整改内容
矿井备用水泵检修后没及时安装。
(二)整改措施
安排机电工组织安装到位。
(三)整改责任人:杜光正
(四)整改时间:10月28号前
(五)验收责任人:丁涛
(六)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5
荔波县新寨煤矿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