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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15:13: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

意 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确保我省2011年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中央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2011年,我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将陆续展开,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换届工作,对于加强我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加快实现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清醒的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在换届中,能否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也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加强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长远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部署上来,坚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确保我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坚持教育警示在先,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做到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

1、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党委要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近期,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央两个《通知》、视频会议以及中央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换届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用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确保班子每位成员熟知牢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好本级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的专项学习,要求熟记内容条款,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要把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印发市县乡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换届纪律要求作为主体班次学习培训内容,组织学员深入学习。

2、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组织部门要将《通知》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发放本级本单位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会议代表认真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的不正之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把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以及 “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公之于众,提高换届纪律知晓率;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约请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访谈、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严肃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向社会公布,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3、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适时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特别是换届可能涉及到的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活动,确保知晓“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具体内容并提出明确要求,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4、实行换届纪律双承诺制。为了督促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换届纪律,本次换届中将实施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度,分别由市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好本级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承诺,确保其知晓换届组织人事纪律,自觉遵守换届纪律,率先执行换届纪律,带头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广泛接受监督,有效防范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全程监督,确保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1、开展换届工作督查。换届前,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对换届准备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换届纪律、实行换届纪律双承诺制进行检查。换届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各市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纪委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省委巡视组要加强对各市进行专项巡视,把换届风气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2、搞好换届关键环节监督。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一是了解掌握“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情况;二是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送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汇总分析。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给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要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结束前收回。换届风气测评表,由上级督导组负责回收统计。

3、畅通监督渠道。换届前,各市要开通举报网站,进一步健全信访、“12380”举报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换届期间,要建立举报换届问题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通畅。

4、加强对市县党委书记的离任检查。换届期间,要严格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对市县党委书记离任进行检查;同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结合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搞好“一报告两评议”,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形成对用人不正之风的强大震慑

1、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纪案件,要及时通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

2、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做到一件不漏。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要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查处不力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成立省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全省的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省纪委书记和省委组织部部长分别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日常事务由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力量,配好配强工作人员。

2、要切实落实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严肃换届纪律,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抓书记、全程抓,对于换届风气不正,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

3、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换届结束后,换届纪律知晓率、遵守换届纪律承诺情况、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地区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将把“换届风气”列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各市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4、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要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要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1年1月

中共陕西省委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公示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事厅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公示121

中共即墨市委组织部(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委组织部考试录用选调生申论试题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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