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对照相关医疗法律法规自查报告
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科对照相关医疗法律法规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科现有副主任检验师1名,主治医师1名,主管检验师6名,检验师(士)16名。经查我科无人员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医学证明书》,无人员多地点执业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对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给予报告权。
二、我科认真贯彻医疗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检验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及《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1.对有关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培训学习,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2.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有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3.对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
4.我科严格执行医院规定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我科全体工作人员按医疗法规要求做到了持证上岗,未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未发生医疗事故,无民事医疗纠纷,未开展特殊医疗技术项目。
特此报告
检验科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