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告知书
本人(申请人,即借款人下同)有意通过江西真鑫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鑫贷”)提供协助,从出借人处获得借款,为此向真鑫贷做出郑重声明、承诺并保证如下:
1.本人承诺并保证本申请书项下所填写的内容(见本表如下)真实、完整、准确,并无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提请真鑫贷以此申请书及其他所附资料作为本人申请借款的依据,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人将积极配合真鑫贷进行相关借款调查、评审,本人同意真鑫贷通过本人单位、居住地、征信机构及其他合法途径征集、查询、了解和分析本人的资信状况和其他信息所得并保留之;
3.申请书包含第三人的信息或权益,本人保证已获得该第三人的授权与同意;
4.本人知悉真鑫贷有权视具体情况要求本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
5.本人了解并同意:无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本申请书及所有提交文件均由真鑫贷保留且不外借复印。另贷款未成功发放,本申请书及所有提交文件均由真鑫贷代为销毁。如本人违反上述第1项下承诺并因此导致真鑫贷损失,无论是否最终取得借款,本人都将赔偿真鑫贷因此所致损失;
6.本人同意真鑫贷依据其自行知悉的本人信息,经单方独立判断后推荐给出借人的:(1)同意全部或部分贷款、附条件同意贷款、拒绝或部分拒绝贷款、变更贷款条件等结论或意见;(2)不受本人借款申请书限制,真鑫贷提供相应资料,并由出借人决定或调整借款申请的金额、利率、借款时间期间、信用结构条件等相关条件等有关事项(本人有接受或拒绝该类决定或调整的自主权利);(3)对于该等结论或意见,本人不需要来自真鑫贷的任何解释或说明;
7.任何时候或阶段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如借款人、保证人、共同借款人向真鑫贷提供了虚假信息(书面或有记录的口头陈述)(是否虚假以真鑫贷核查结果为准),借款人、保证人均无条件同意和接受,真鑫贷不再经任何形式的同意,可径行将此类不良行为人及其行为披露于真鑫贷网站、信息栏、报纸等任何媒体,并且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追究申请人及其他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责任人民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
8.如申请人不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服务费、管理费等),保证人、共同借款人愿意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讲解人:
申请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