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甲方(学校):舟山市普陀区希望小学
乙方(驾驶员):
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稳定社会的高度上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此,我校特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1、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准驾规定的驾驶证;
2、驾驶员必须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按学校规定的线路中速行驶,确保安全;
3、校车运行必须挂有学生接送车的标志;严格按照接送车核定人数就坐,坚决杜绝超载;
4、道路行驶过程中不得违法、违规行驶,不得疲劳驾驶、违规超车、争道抢行;而且驾驶员不得带有思想情绪开车接送学生;
5、凡在周期内记满12分、发生重大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违法犯罪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6、接送车辆必须定期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合格才能上路,千万不得出现接送车“带病上路”的现象;
本协议每学期一签,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一份送上级主管部门存档。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
《希望小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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