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广告宣传工作
相关事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在下半年更有效的利用广告宣传渠道,提高电信品牌形象知名度及消费者的认知度,推进公司各项收入及业务指标的全面完成,公司依据基础管理、内控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广告宣传工作相关要求,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广告宣传工作基本职责
市场部:品牌形象宣传管理、广告宣传费统一归口管理、广告宣传服务提供商入围招标、传统大众媒介(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户外等)广告投放。
其他部门:提出广告宣传申请、确认广告宣传内容、填写宣传品到货及出库证明,广告宣传品验收、广告宣传费报销。
二、广告宣传业务流程
三、广告宣传费申请说明
※广告宣传费申请,应采用事前审批。未经申请,自行制作宣传品、发布广告产生的费用,不予审批。
四、关于下半年各经营单位广告宣传需求
请相关部门按附件要求填写下半年广告宣传需求表(见附件),8月2日上午10点前报市场部肇赛邮箱。
五、其他
本通知明确之内容,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广告宣传申请表》
附件
2、《广告发布确认单》
附件
3、《宣传品到货证明》
附件
4、《广告验收证明》
附件
5、《宣传品出库单》,请使用目前已下发区域,一式四联的无碳复写《商品出库单》
附件
6、《2010年下半年广告宣传需求表》
特此通知。
沈阳市电信分公司
市场部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电信行业广告宣传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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