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或创立)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人,代表公司股份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
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召集、通知、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同意,通过以下决议:
1、通过公司章程。
2、选举
为公司董事。
3、选举
为公司监事。
4、
5、职工董事或监事待公司成立后三个月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方式)选举产生。(适用于有设职工董事或监事公司设立时但未产生职工董事或监事情况) 会议表决情况:
同意的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反对的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没有反对意见请删除) 弃权的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没有弃权意见请删除)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或创立)股东大会决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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