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文化站资产管理。对巽寮文化站的房屋、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进行彻底清理登记。文化站所属房屋、土地和设施设备必须用于开展文化活动,除文化站工作人员本人可使用一间房屋作为管理用房外,其他房屋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出租、或改变用途。建立文化站资产年度核查登记制度,对损失或损坏的资产严格进行责任认定,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损坏损失的、自然损耗的、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国有资产,要按程序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对因文化站管理不到位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和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是加强文化站财务管理。一是建立规范的财务收支帐目,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账目清楚,支出合理,收支票据真实无误,收支事由详实清楚。二是严格按权限报批支出,对1 0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和固定资产采购须事先向主管部门报支出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三是严格按规定使用文化各项专项资金,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努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每年对文化站财务工作进行一次核算,对文化站财务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文化站目标管理。一是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请假制度,文化站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要离岗三天内的,须报告管委会,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离岗,否则作旷工处理,超过三天的除报告管委会外,必须经县局主要领导批准,鉴于文化站工作人员少的实际,原则上请假一次不得超过七天,一年请假不得超过三十天;二是确保工作时间,参照有关规定,文化站工作人员每月必须在站工作20天以上。
四是加强文化站制度管理。文化站要制订考勤制度、财务制度、档案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向党委管委会汇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使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文化站管理思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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