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庄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军强
副组长:马素芬 甄书华
宣传、调查组:黄玉玲、贾晓红、鲍会霞、高立梅等各班班主任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孤儿;
2、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3、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本园全体幼儿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五、资金标准
贫困生资助金每生每年600元.
六、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本细则由贫困生评审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赵庄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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