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阳镇中心幼儿园
2012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桂财教[2012]15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2012]19号)以及《上思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上教发[2012]58号)的通知精神,加大对我中心园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全面提高幼儿入园率。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上思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做到上下一致,形成合力,把学前教育工作做好。 2.对幼儿家庭情况进行摸底,确保工作公平、公正。 3.进一步规范评审的程序,规范资助档案。 4.做好资金的发放及资金确认。
三、工作安排及形式
准备阶段(11月7日—11月8日)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制定工作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组织实施阶段(11月9日—11月23日)
11月9日—11月11日:组织开展大型的室外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栏、印发通知单给家长,宣传区、县学前教育资助的制度和办法。
11月12日—11月14日:各班班主任接受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申请,督促家长填好《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整理资料,做成资料档案。
11月15日—11月16日:1.成立评审小组。2.评审小组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提出入园补助金受助儿童的建议名单与档次。
11月19日—11月23日:将资助儿童建议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
3.组织材料上报阶段(11月24—25日)
收集家长银行卡资料,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补助金发放阶段
班主任以书面形式将发放信息告知守住儿童家长,并由家长在回执单上签字,交回幼儿园。
5.档案管理阶段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档案,将儿童家长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及公示材料、资助汇总表、补助金发放告知回执单等材料整理造册,分年度建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