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注意事项
1、饥渴、醉酒、饱食、劳累、愤怒、惊恐、情绪不稳及剧烈运动以后,不宜针灸。
2、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肺心病、孕妇及心动过速者等不宜针灸,请家属如实告知病人病情,倘若由家属隐瞒病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属自行负责,医院概不负责。
3、针刺入人体后,会给病人带来酸麻胀痛、触电样等各种不适感觉,这是针灸疗法固有的特征,无须紧张。
4、有个别病人在针灸时会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现象,这是晕针现象,无须紧张。
5、针后皮肤出现疼痛、出血、鼓包及皮下淤血等,均属正常。
6、无家属陪护的病人不进行针灸治疗,家属强烈要求针灸的,倘若因为没有陪护在针灸科出现一切针灸后果,由家属自行负责。
7、开放式病房针灸期间,请家属看管好病人,防止病人自行拔针、吞针、及划腕,由家属看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属负责。
8、倘若由病人不配合针灸治疗,针灸医生有权拒绝治疗,家属强烈要求针灸的,由此引起的滞针、弯针、断针等后果,由家属负责。
9、病情及体质不同,有极个别病人会因为晕针出现休克现象,一旦休克,医院会尽力进行抢救,但是我院是精神科专科医院,抢救条件有限,必要时会转院进行抢救。
我已阅读上述条款,同意病人进行针灸治疗,出现上述情况责任自负。
《成都安定医院针灸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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