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华机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办(2014)字017号
关于《对〈薪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张家港市华机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JXNY05-C-2013关于《薪资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1.未按照《劳动合同》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发放基础工资,考核部分按照考核计分办法发放。
2.被公司辞退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全额发放。
3.本规定2014年06月09日实施。
张家港市华机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14年06.09
《补充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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