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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新乐·最美教师

发布时间:2020-03-02 01:08: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美丽新乐·最美教师” 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我市教师的精神风采,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美丽新乐•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发现、宣传、树立一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事迹突出的教师楷模。依托市内媒体和“长城网”“新乐教育发布”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人文风采,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理解教师、尊重教师、关心教师、支持教师的良好风尚。通过评选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无私奉献,为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二、推荐范围、条件和指标

(一)推荐范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一线从事教学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任教期间始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书育人在本辖区内成绩突出;

3、事迹突出有代表性,能彰显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展现新时代教师扎根一线、辛勤耕耘、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

4、学生及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社会影响力大。

5、任教满5年以上。近5年年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1次为“优秀”。荣获新乐市级以上荣誉或业务奖励。同等条件下,荣获石家庄市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活动:

①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从事有偿教学活动或为社会举办的补课班、小饭桌拉生源,以教谋私的;

③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④向学生推销资料、乱收费,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或索取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的;

⑤曾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三)评选指标:本次评选活动,通过推荐评选,共评出“美丽新乐•最美教师”10名,“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提名奖10名。

三、活动步骤

(一)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1、制定方案。按照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要细化时间节点、评选办法、宣传办法和组织领导等工作。

2、宣传启动。教育局在“新乐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公开“美丽新乐·最美教师”评选办法,并在“长城网”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并通过召开动员会、“新乐教育发布”微信平台、印发“明白纸”、“学生家长微信群”、“QQ群”、书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制造舆论声势,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参与氛围。

(二)第二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3、申报推荐。根据申报条件标准,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区、学校提出评选申请,学区、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市直、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对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内容。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将推荐人的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205房间)。

4、材料初审。市评选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确认申报材料真实、规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打分联评,最终确定20名教师,作为“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正式候选人进行宣传展示。

(三)第三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5、网络投票。秉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新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长城网制作专题网页展示“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正式候选人员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材料,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网络投票,PC端:每个IP每天限投1次,每次最多可投5票,最少1票(手机使用流量投票按单独一个IP计算);微信端:每个微信号每天限投3次,每次可投1票。教育信息化与新闻宣传中心通过“新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组织网络宣传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吸引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

6、综合评议。教育局邀请专家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媒体代表等各界人士组建“美丽新乐·最美教师”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最终确定10位社会认可的“美丽新乐·最美教师”和10位“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教育局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与监督,纪检部门对评议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第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7、全面宣传。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集中宣传,隆重表彰入选教师并授予“美丽新乐·最美教师”称号,当选“美丽新乐·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在晋升职称时与同级“优秀教师”同等对待。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出版汇编资料、举办主题展览、在《新乐教育家》刊登事迹等多种形式进行延伸宣传,展示最美教师风采,在全县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各学区、学校也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做好“美丽新乐·最美教师”宣传报道工作。

四、组织要求

(一)强化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评选“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房建青(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正普(教育局副局长)

谷国平(教育局副局长) 韩会永(教育局副局长)

马书伟(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相军红(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培山(政府职业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改军(人事科科长)

朱文彬(廉政教育组主任) 郭 敏(成职教教研中心主任)

赵 利(教育信息化与新闻宣传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科长李改军同志兼任,协调组织活动开展工作。各学区、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确保全程宣传。各学区、学校要明确具体负责人,从即日起启动活动组织工作,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应贯穿活动全过程,积极配合做好电视、网络及微信等媒体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三)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质量。各学区、学校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推选考察内容,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师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肃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各学区、学校要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广泛参与、民主评选、强化监督,保证被推荐人选事迹真实准确。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牟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上报、确保及时完成。

1、5月3日前各学区、学校上报教育局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图片文字相结合的形式上报本单位代表性的宣传活动。

2、5月20日前各学区、学校上报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ljyjrsk@126.com),主要包括:

(1)“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推荐评审表(附件3) (2)不超过5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 (3)工作场景照片三张(电子版≥3M)

(4)“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 (5)“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推荐评审工作报告 相关表格可在教育局人事科公用邮箱(xlyjrsk@163.com,密码88597679rsk)内下载。

联系电话:0311—88597679 附件:1.“美丽新乐·最美教师”宣传标语参考样式

2.“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推荐评审表 3.“美丽新乐·最美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1:

“美丽新乐·最美教师”

宣传标语参考样式

“助力美丽新乐 争做最美教师” “服务美丽新乐 争做最美教师” “共建美丽新乐 我是最美教师” “建设美丽新乐 推选最美教师” “树美丽新乐形象 展最美教师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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