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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4 05:58: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央空调”安装现场施工指导。 2 基本规定

2.0.1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图纸修改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2.0.2 承担家用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的安装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及相应质量管理体系。

2.0.3 安装施工企业承担家用中央空调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及施工时,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或签字认可。

2.0.4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安装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的规定。

2.0.5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必须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

2.0.6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的施工,按风管系统、冷热水系统。制冷剂系统每一个分项施工工序作为工序交接检验点,并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系统分项施工工序的划分见表2.0.6。 表2.0.6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系统与分项施工工序划分 系统 分项施工工序

风管系统 放样确认--安装室内机--安装室外机--安装制冷剂与冷凝水管道--试压--制作、安装风管--调试--安装风口--竣工验收

冷热水系统 放样确认--安装室内机--安装室外机--安装水系统管道--试压检漏--安装风管--调试--安装风口--竣工验收

制冷剂系统 放样确认--安装室内机--安装室外机--安装制冷剂系统配管、冷凝水管道--检漏--真空干燥--安装风管--调试--安装风口--竣工验收

2.0.7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有差错,应及时提出修改或更正建议,经设计认可及时形成书面文件归档。

2.0.8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的安装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装饰水电等专业工种互相配合。在家用中央空调安装结束后,装饰工程开始施工时,应进行一次隐蔽工程验收。由空调安装负责人、装饰施工负责人、用户与监理人员一起验收及认可签证。

2.0.9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中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工,电气线路施工的电工,设备安装的制冷工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书。

2.0.10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竣工验收应在用户和有关监理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安装施工企业应具有专业检测人员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仪器。 3 通风管道制作 3.1 一般规定 3.1.1 通风管道尺寸应根据设计图纸尺寸要求进行制作,通风管道规格的验收,螺旋圆风管以内径为准,其配件以外径为准;法兰圆形风管及配件以外径为准;矩形风管以外边长为准,风道应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

3.1.2 矩形、圆形风管弯曲半径、风管和配件的钢板厚度、风管规格、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风管的加固、法兰铆钉与铆钉间距等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规范制作。

3.1.3 圆形风管的斜插式三通或四通,其夹角宜为15°-60°,夹角的允许偏差应小于3°。 3.1.4 风管和配件表面应平整、圆弧均匀、纵向接缝应错开,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均匀。 3.1.5 风管与法兰连接,如采用翻边,翻边尺寸应为6-8mm,翻边应平整,不得有孔洞。 3.1.6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3.2 钢板风管

3.2.1 制作风管和配件,除圆形风管配件可采用咬口。缀缝焊及点焊外,其余应采用咬口连接。

3.2.2 制作金属风管,板材的拼接咬口和圆形风管的闭合咬口可采用单咬口;矩形风管或配件,可采用转角咬口、联合角咬口、按扣式咬口;圆形弯管可采用立咬口。

3.2.3 制作金属风管和配件,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小于或等于300mm为-1mm;大于300mm为-2mm。其中制作法兰,圆形法兰内径或矩形内边尺寸允许偏差为+2mm,不平度不应大于2mm。螺旋圆风管的内径允许偏差:小于或等于300mm为+1mm;大于3O0mm为+2mm。

3.2.4 角铁法兰连接风管,管壁厚度大于或等于1.2mm,可采用翻边铆接,铆接部位应在法兰外侧。

3.2.5 成型法兰风管(矩形)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型法兰风管应采用成型法兰连接或插接式法兰连接,法兰夹(连接件)连接中心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成型法兰风管的法兰四角部位应设有螺栓孔。

3.2.6 成型法兰及插接式法兰折边应平直,弯曲不应大于5/1000;法兰弹簧夹与成型法兰应相匹配,法兰固定夹应与插接式法兰相匹配,法兰夹应与法兰相匹配;法兰的四角与法兰接口应牢固、紧贴、平整、密封。

3.2.7 圆形风管的连接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3.3 高分子板材成型风管(轻型无机质发泡板)

3.3.1 制作矩形、圆形风管的板材厚度应符合表3.3.1—1与表3.3.1—2的规定。 3.3.2 在矩形风管的直角处粘贴加固角(四个角)加固角的尺寸为1.5cm×1.5cm或2cm×2cm。 3.3.3 风管与风管的连接采用风管板材尺寸为5—8cm的连接条。先将风管连接边与另一风管连接边涂上粘接剂对接。再用连接条粘贴在风管对接缝处。

3.3.4 异形风管制作时,可将需弯曲的侧板或底板弯至需要形状,再涂粘接剂。制作方法类同直管。

3.3.5 制作大型风管应采用金属加固圈及圆钢通丝支撑;也可采用铆钉加固。 3.3.6 风管与风口的连接采用直接粘接风口或采用软接头连接风口。 3.3.7 粘接剂主要成分为氯丁橡胶,要选用正规生产厂家质量检查合格的产品。粘接剂的粘贴时间应根据天气情况,可采用手摸不粘手为宜,方可粘贴。粘接处必须平整、密封。 3.4 玻璃棉直接成形风管

3.4.1 制作方法以各生产厂家的制作规范为依据,严格按要求制作。 3.4.2 所用材料和配件必须要有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3.4.3 接口必须密封严密,内表面胶层介质小面积破损时,要用修补胶(聚合物)进行修补,管内严禁基板材料(玻璃棉)外露。

3.5 可伸缩金属柔性管及可伸缩非金属柔性管

当使用可伸缩金属或非金属柔性管时,不得出现死弯或损凹现象。 3.6 其它材料风管

其它材料制作的风管应根据生产厂家的要求制作安装。 4 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 4.1 通风管道

4.1.1 水平风管穿墙时,应设预留孔洞,尺寸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明装水平风管安装水平度的偏差,每米不应大于3mm,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水平风管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4.1.2 垂直风管穿楼板时,应设预留孔洞,尺寸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明装垂直风管安装垂直度的偏差,每米不应大于2mm,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水平风管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4.1.3 调节装置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部位,并且在任何操作情况下,不应发出振动和噪声,调节阀完全关闭时,所通过的空气流量不应大于5%。 4.2 新风管道

4.2.1 新风管安装除应遵守通风管道安装规定以外,还应按设计要求作有坡度安装,管道底部不宜设纵向接缝,如有接缝应做密封处理;法兰垫片的材质应采用弹性极好闭孔发泡橡塑密封材料或橡胶材料。新风管道进口处要有防雨罩,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

4.2.2 新风管道进风口应设置过滤网罩;进风口位置应选在空气不受污染的地方。 4.2.3 采用全热交换新风机要根据产品的使用安装说明进行安装。 4.3 各类风口

4.3.1 金属、金属喷塑、烤漆风口的安装,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边框与建筑装饰面贴实,外表面应平整不变形,调节应灵活。

4.3.2 ABS塑料等其它材料的风口安装要根据厂家的安装说明进行安装。 4.4 部件

4.4.1 风管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与部件支、吊、托架的预埋件、射钉或膨胀螺栓位置应正确、牢固可靠,埋入部分应去除油污,并不得涂漆。

(2)在砖墙或混凝土上预埋支架时,洞口内外应一致,水泥沙浆捣固应密实,表面应平整,预埋应牢固。 4.4.2 用膨胀螺栓固定支、吊、托架时,应符合膨胀螺栓使用技术条件规定执行。支、吊、托架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靠墙或靠柱安装的水平风管宜用悬臂支架或有斜撑支架;不靠墙或不靠柱安装的水平风管宜用托底吊架。直径或边长小于400mm的风管可采用吊带式吊架。靠墙安装的垂直风管应用悬臂托架或有斜撑支架;不靠墙或不靠柱穿楼板安装的垂直风管宜用抱箍支架。支、吊、托架亦可采用组合型通用构架的形式。

(2)吊架的吊杆应平直,螺纹应完整、光洁。吊杆拼接可采用螺纹连接或焊接,螺纹连接任一端的连接螺纹均应长于吊杆直径,并有防松动措施;焊接拼接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少于吊杆直径的6倍,并应在两侧焊接。

(3)支、吊、托架不得妨碍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的操作使用;吊杆不宜直接固定在法兰上。

4.4.3 风管支、吊、托架的间距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风管,支、吊架的间距,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3m。

(2)垂直风管,支、吊架的间距,间距不应大于4m;但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应小于2个。 (3)矩形风管抱箍支架应紧贴风管,折角应平直,连接处应留有螺栓收紧的距离。

4.4.4 法兰垫片的厚度宜为3-5mm,垫片应与法兰齐平,不得凸入管内。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螺母应在同一侧。

4.4.5 可调节的阀门不得装在墙或楼板内,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部位。

4.4.6 风帽的滴水盘、滴水槽安装应牢固,不得渗漏,凝结水应引流至规定的地方。 4.4.7 排气罩的安装宜在设备就位后进行,位置应正确,固定应可靠,支、吊架的设置应不影响操作。 5 空调机组安装 5.1 安装前检查与准备

5.1.1 根据设备装箱清单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记录和必要的装配图和其他技术文件,核对型号、规格以及全部零件、部件、附属材料和专用工具;进口设备还必须具有商检部门的检验文件。

5.1.2 设备安装前应开箱检查,并建立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用户、监理、施工和厂商(或经销商)等方的代表。

5.1.3 设备开箱后要认真检查机组情况,主机和零、部件等表面有无缺损和锈蚀等情况;设备充填的保护气体有无泄露,油封是否完好;开箱检查后,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宜过早或任意拆除,以免设备受损;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伤请保持原状,并立即通知销售厂商处理。 5.1.4 检查供电电压与机组电压是否一致,电流应能满足机组的要求。

5.1.5 在混凝土基础达到养护强度,表面平整,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安装。

5.1.6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放置设备,应用衬垫把设备垫衬稳妥;

(2)吊运前应核对设备重量,吊运捆扎应稳固,主要承力点应高于设备重心。 (3)吊装具有公共底座的机组,其受力点不得使机组底座产生扭曲和变形。 (4)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部位,应采用软质材料衬垫。 5.2 室内机安装

5.2.1 室内机安装前必须检查型号、名称与设计图纸是否一致。检查风机叶轮与机壳间的间隙和风扇转动是否符合要求。机组应清理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

5.2.2 室内机安装位置应正确,并保持水平。安装时,室内机吊杆螺母必须有防松措施,保证安装安全牢固。在室内机电器盒及铜管接头下方,必须留有检修口,室内机安装位置必须便于安装与维修。

5.2.3 落地机组应放置在平整的基础上,基础应高于机房地平面。

5.2.4 室内机如安装的天花板为水泥现浇板,则可采用埋头栓或膨胀螺栓等安装悬吊螺栓来吊装室内机。如天花板为预制板,则必须采用“T”字吊杆螺栓来吊装室内机。当天花板强度不够时,则在安装室内机之前应采取措施进行加固,确保安装的可靠、安全性。 5.3 风机盘管机组安装

5.3.1 安装前要仔细检查外观,宜进行单机试运转试验,试听声音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平稳。安装完毕后应机组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观察时间为2min,不渗漏为合格。

5.3.2 机组应设独立支、吊架,安装的位置、高度及坡度应正确、固定牢固。 5.3.3 机组的下方吊顶应预留检查口以便运行维修的工作。

5.3.4 机组与冷热水管。冷凝水管、风管、回风箱或风口的柔性接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5.3.5 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为确保排水通畅、运转正常,机组安装必须水平。

(2)凝结水盘中不能有异物存积,所有异物均要从水盘中清除,保证排水路径通畅。 (3)风机盘管电源线的零线一定要接在指定的零线接位,否则会烧毁电机。 (4)不允许一个温控器来控制多台不同型号的风机盘管机组。 (5)在拧紧连接管道时,应采用正确的方法。

(6)安装完毕,向盘管加水前必须打开盘管集水头上的放气阀,待盘管内的空气排尽后再关闭阀门。

5.4 室外机安装

5.4.1 室外机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除应满足冷却风循环空间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环境卫生保护有关法规的规定。

5.4.2 室外机搬运。吊装时应注意保持垂直,需倾斜时,倾斜角应小于45。,并注意在搬运、吊装过程中的安全。

5.4.3 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安装位置周围如有强热源和其他设备排气口、蒸气与可燃烧气体时,应与设计人员及时联系予以调整。

(2)室外机在安装位置的运转噪声对邻居的影响应小于上海市规定噪声标准,排出的热气应对邻居无影响。 (3)室外机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位置,若有气流短路的情况,安装时应采取措施解决。 (4)安装位置必须具备最低的维修空间要求,便于今后的维修。

5.4.4 悬挂在外墙上的室外机,机架与墙体连接、室外机与机架连接,连接应紧密,必须保证质量和承受能力。

5.4.5 室外机安装在屋顶平台或阳台上,应用钢筋混凝土浇注一个高出地面200-300mm的机座平台,也可作型钢制成钢托架,在室外机周围或机座周围都必须设有排水槽,尤其安装在屋顶平台上,必须注意防水施工,保证屋顶不漏。

5.4.6 室外机与机座之间应加不少于10mm厚的减振橡胶垫减振,应垫成条形。 5.4.7 室外机的进出水口必须用软接头连接,且不允许室外机内管路受到较大扭力。 5.4.8 室外机就位后,要测量机组的水平度,确保水平度控制在±1mm之内。 6 空调制冷剂管道系统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家用中央空调工程中的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风冷冷(热)水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制冷剂管道系统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6.1.2 制冷系统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型号、材质及工作压力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6.2 制冷剂管道系统管道安装

6.2.1 管道、管件的内外壁应清洁、干燥;铜管管道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及管道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 制冷剂管道弯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5D(管子直径),配管弯曲后的短径与原直径之比应大于2/3。

6.2.3 管道穿过的外墙孔必须密封,雨水不得渗入。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保护套管,管道焊缝不得置于套管内。保护套管应与墙面或楼板平齐,但应比地面高出20mm,并应向室外倾斜。管道与套管的空隙应用隔热或其它不燃材料堵塞,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的支承。 6.2.4 铜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铜管时应使用适合铜管尺寸的切管器,切忌使用锯子或砂轮机。铜管切口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毛刺、凹凸等缺陷,切口平面允许倾斜,偏差为管子直径的1%。

(2)铜管管口扩口后应保持同心,扩口尺寸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裂纹、褶皱等缺陷,并应有良好的密封面,应用合适的紧固力矩拧紧扩口螺母。

(3)铜管可采用承插式焊接及套管式焊接,其中承插式焊接的管端胀管,胀管长度见表6.2.4要求胀管的过渡部分光顺。

(4)几组并列安装的配管,其弯曲半径应相同,间距、坡向、倾斜度应一致。

(5)配管钎焊时,宜采用氮气置换法,即向配管内通入0.2kg/cm2氮气,直至钎焊完毕,配管温度下降至常温,或用湿毛巾局部降温后,才停止通入氮气。

6.2.5 制冷剂管道的支撑:水平管道应用吊架或托架来支撑,支撑间隔见表6.2.5。必须考虑铜管的热胀冷缩,无论吊架还是托架,都不能将保温后的制冷剂管道夹紧。 6.2.6 制冷剂配管施工结束后,必须对制冷剂配管进行吹扫(室内机、室外机不参加吹扫),清除管内可能存在的水气、灰尘、垃圾。吹扫只能用氮气,冲洗压力为0.6MPa,反复冲洗,以浅色布检查5min,无污物为合格。系统吹扫干净后,应将系统中阀门的阀芯拆下清洗干净。 6.2.7 制冷剂管道施工结束后,应对整个制冷剂管道系统(除室外机外)进行气密性试验及真空度试验。

6.2.8 气密性试验(2.8MPa,24h保压)完成后,如暂不进行调试,系统仍应保持1.0MPa的压力。

6.3 制冷系统阀门安装

6.3.1 阀门安装位置、方向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平管道上的阀门的手柄不应朝下;电磁阀、调节阀、热力膨胀阀、升降式止回阀等阀头均应向上;热力膨胀阀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感温包,感温包应装在蒸发器末端的回气管上,与管道接触良好,绑扎紧密;自控阀门安装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垂直管道上的阀门手柄应朝向便于操作的地方。

6.3.2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其排气管应朝向安全地带,排液管应安装在泄水管上。制冷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对安全阀进行调试校核,其开启和回座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7 空调水系统安装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应空调工程水系统安装工程,包括冷热水、凝结水系统的设备(不包括末端设备)、管道及附件施工质量的检验及验收。

7.1.2 空调水系统设备与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7.1.3 从事金属管道焊接的企业,应具有相应项目的焊接工艺评定,焊工应持有相应类别焊接的焊工合格证书。 7.2 管道安装

7.2.1 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隐蔽管道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由用户、监理人员、装潢施工人员、空调安装负责人一起参加验收及认可签证。

(2)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与水泵、空调机组的接管必须为柔性接口。柔性短管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3)管道与风机盘管机组连接,应采用弹性接管或软接管(金属或非金属软管),其承压值应大于等于1.5倍的工作压力。软管连接应牢固、不应有强扭或瘪管。

(4)冷热水管采用一条管路时,必须考虑因收缩和膨胀的变化。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有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冷热水系统应在系统冲洗、排污合格(目测: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杂物),在循环试运行2h以上,且水质正常后才能与空调机组相贯通。

(5)根据室内机冷凝水排出量选择管道直径。冷凝水管的水平管应坡向排水口,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其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软管连接的长度,不宜大于150mm。软管连接应牢固,不得有瘪管和强扭。冷凝水排放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水封弯管,并按有关规范设计或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设置。冷凝水管安装结束后,必须进行通水及存水试验。

(6)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支、吊架制作应根据有关图集和现场具体情况设计。 7.2.2 当空调水系统的管道,采用建筑用聚丙烯(PP—R)等有机材料管道时、其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管道与金属支、吊架之间应有隔绝措施,不可直接接触。当为热水管道时,还应加宽其接触面积。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7.2.3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水系统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一般控制在0.7MPa左右;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5MPa。水压试验应在5℃以上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否则应有防冻措施。

(2)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严密性工作压力为1.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

(3)冷凝水系统采用充水试验,应以不渗漏为合格。 7.3 阀门安装

7.3.1 阀门安装的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灵活,便于操作。

7.3.2 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均不得向下。

7.3.3 阀门安装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阀门的铭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阀门标志》GB12220的规定。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的阀门,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他阀门可不单独进行试验,待在系统试压中检验。

7.3.4 闭式系统管路中必须装置膨胀水箱,在安装闭式膨胀水箱时,在补水管上必须加装单向止回阀。

7.3.5 在水系统管路中必须安装水流开关,在系统最高点必须设排气阀门,在进。出水管连接处必须安装截止阀门,在系统最低点应设置排水管及排水阀。

7.3.6 电动自控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单体的调试,包括开启、关闭等动作试验。 7.4 水泵安装

7.4.1 水泵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性能指标。水泵正常连续运行的时间不应小于2h。

7.4.2 水泵安装时,水泵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为±10mm,安装的地脚螺栓应垂直、拧紧,且与设备底座接触紧密。垫铁组放置位置正确、平稳;接触紧密,每组不超过3块。 7.4.3 整体安装的泵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横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小型整体安装的管道水泵不应有明显偏斜。

7.4.4 安装带有冷凝水提升泵的室内机组时,排水升程不能超过生产厂安装说明书中标出的高度,排水升程管距室内机的距离应小于300mm。自然排水和提升水泵排水不要混在同一排水系统中采用提升泵排水,待电气工程完成后即进行注水检查,检查提升泵能否正常工作,各接口有否漏水。 8 电气设备安装 8.1 一般规定

8.1.1 空调电源配线要求由专业电气技术人员进行。

8.1.2 电气设备安装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 8.1.3 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专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标准。

8.1.4 电气设备安装中选用的导线、电缆及电气附件,必须使用经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 8.2 电源电压

8.2.1 电源应根据空调设备所用的额定电压为基准,所使用的电源应为频率50HZ。要求单相220V或三相380V交流电的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10%,三相380V交流电的各相间电压波动范围为±2%。

8.2.2 要设置空调专用电源,匹配要符合空调设备的功率,并单独安装相应容量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等保护装置。

8.2.3 连接在同一空调机组上的室内机电源,必须共用同一电源回路,以及同一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

8.2.4 电气工程必须有可靠接地系统。 8.3 电气配线

8.3.1 遵守电气设备配线有关规定。选用的导线、电缆要考虑其安全载流量。

8.3.2 空调电气的配线,必须满足室外机、室内机及辅助设备(辅助电加热器、水泵等)额定总电流值的要求。配线允许电流=1.25×额定总电流值。同时要校验导线的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2%。

8.3.3 导线的颜色要求

敷设线路时,根据规定要求,对线路相线、零线、保护接地(接零)线应采用不同颜色的线。一般要求:

(1)单相电源的相线宜用红色线,也可用蓝、黄线。

(2)三相电源的三根相线(A、B、C)应分别使用红、黄、绿颜色的线,零线用黑色线,接地线用黄绿双色线。

8.3.4 接地导线的截面积不小于相线截面积。 8.4 电缆、电线穿线管的要求

8.4.1 隐蔽工程的电源线、控制线连接,不能和制冷剂管捆绑在一起布线;而必须分开穿电线管单独布置。

8.4.2 导线穿线管可根据其敷设的环境选用

(1)金属穿线管适用于室内、室外场所,不宜用在对金属管有腐蚀的环境。

(2)硬质塑料管一般用于室内场所、有酸碱腐蚀的环境,不宜用在有机械损伤的环境。 8.4.3 导线穿线管的安装要求

(l)穿管敷设的导线,其绝缘强度不应小于500V。 (2)穿管导线不得有接头,必须有接头时,应加装接线盒。 (3)不同电压、不同电源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电线管内。

(4)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层),不得超过管子有效截面的40%。 8.4.4 穿墙电缆、电线应采用钢管、硬塑料管作保护套管。

8.4.5 电缆、电线与设备连接应用软质电线管,但长度不宜超过1.5m。 8.4.6 硬质电线管口和穿线孔应加装护圈、护套等。 8.5 抗电磁干扰的要求

8.5.1 室外机安装位置应远离电磁干扰源,室内机的安装应尽可能避开电视机、音响等电气器具,以防干扰。

8.5.2 电源电缆线和控制电缆线不能捆扎在一起铺设,电源电缆线和控制电缆线之间应有适当间距,控制在300-500mm间距。

8.5.3 控制电缆线线径应为0.75mm2-1.25mm2的护套线或双芯电缆,在电磁场强的地方,应使用屏蔽线。 8.6 电气设备安装

8.6.1 要根据室内机、室外机接线盒中配对的电线编号或颜色连接电线。

8.6.2 连接电线的剥线长度不宜太长,以能完全插入接线柱为好。截面面积6mm2以上的电源线必须装上接线耳,再能连接到端子排上。 8.6.3 配线连到端子板后,不能有裸露部分。 8.6.4 接线端子的引出电线均要通过线夹。

8.6.5 接地线都要装上接线耳,才能接到接地螺钉上。

8.6.6 各类空调电气附件安装,应严格按照生产单位的安装说明书操作。 9 绝热与防腐

9.1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

9.1.1 风管与部件及空调设备绝热工程施工应在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成型法兰风管和螺旋圆风管配套使用难燃B1级橡塑发泡保温材料,可在风管安装前,进行绝热施工。法兰及接口处绝热施工应在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

9.1.2 空调工程的制冷系统管道,包括制冷剂和空调水系统绝热工程的施工,应在管路系统强度与严密性检验合格和防腐处理结束后进行。

9.1.3 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宜能单独拆卸。

9.1.4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密度、规格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如采用难燃B1级橡塑发泡保温材料时,其难燃性能应有国家指定检测部门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验证合证后方可使用。

9.1.5 在下列场合必须使用不燃绝热材料: (1)电加热器前后800mm的风管和绝热层;

(2)穿越防火墙两侧2m范围内风管、管道和绝热层。

9.1.6 风管绝热层采用粘结方法固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粘结剂的性能应符合使用温度和环境卫生的要求,并与绝热材料相匹配;

(2)粘结材料宜均匀地涂在风管、部件或设备的外表面上。绝热材料与风管、部件及设备表面应紧密贴合,无空隙;

(3)绝热层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4)绝热层粘结后,如进行包扎或捆扎,包扎的搭接处均匀、贴紧;捆扎应松紧适度,不得损坏绝热层。

9.1.7 管道绝热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热产品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绑扎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

(2)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当绝热层的厚度大于100mm时,应分层铺设,层间应压缝;

(3)硬质或半硬质绝缘管壳应用金属丝或难腐丝带捆扎,其间距为300-350mm,且每节至少捆扎2道。

9.1.8 输送介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当采用非闭孔性绝热材料时,防潮层必须完整,且封闭良好。

9.1.9 管道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绝热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格皱、裂缝等缺陷; (2)立管的防潮层,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的缝口应朝向低端;纵向的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3)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9.2 防腐

9.2.1 防腐涂料和油漆,必须是在有效保质期限内的合格产品。 9.2.2 喷涂底漆前,应清除表面灰尘、污垢与锈斑,并保持干燥。

9.2.3 油漆工程施工应采用防火、防冻、防雨措施,并不应在低温或潮湿环境下喷涂。 9.2.4 面漆与底漆应相溶。漆种不同时,施涂前应做亲溶性试验。

9.2.5 喷、涂油漆,应使漆膜均匀,不得有堆积、漏涂、皱纹、气泡、掺杂及混色等缺陷。 9.2.6 明装系统的最后一遍面漆,宜在安装后喷漆。

9.2.7 支、吊架的防腐处理应与风管和管道相一致,其明装部分必须刷面漆。

9.2.8 各类空调设备、部件的油漆喷、涂,不得遮盖铭牌标志和影响部件的工程使用。 10 系统调试 10.1 系统调试项目

10.1.1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系统无工作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10.1.2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10.1.3 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用户单位(业主)参加与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可以是施工单位本身或委托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

10.1.4 系统无工作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制冷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正常联合运转不应少于8h。 10.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10.2.1 空调机组室内外机中的风机试运转,运转前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盘动叶轮,应无卡阻和碰擦现象;叶轮旋转方向必须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电动机的电流和功率不应超过额定值。

10.2.2 空调机组室内外机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的有关规定,正常运转不应少于8h。

10.2.3 空调机组室内外机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应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规定值及有关国家规范。

10.2.4 末端设备(风机盘管机组、空调箱)的三速、温控开关的动作应正确,并与空调机组运行状态—一对应。

10.3 空调工程系统无工作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10.3.1 系统无工作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应在空调机组单机试运转并在风管系统漏风量测定合格后,(冷)热水系统水管管道和制冷剂配管系统管道无泄漏检测合格后进行。

10.3.2 系统无工作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时,第一次合上空调系统总电源开关,向室外机通电,必须预热6h以上,才能启动室外机。

10.3.3 空调工程水系统应冲洗干净、不含杂物,并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续运行应达到正常、平稳;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系统平衡调整后,空调机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0.3.4 空调房间内噪声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及有关国家规范。

10.3.5 空调系统与风口的风量测定与调整,实测值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10.3.6 空调(冷)热水总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偏差不应大于10%。

10.3.7 制冷系统运行的压力、温度、流量等各项技术数据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10.3.8 舒适空调的温度、湿度,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0.3.9 空调工程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能与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统的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应能正确动作。 11 竣工验收

11.0.1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在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施工单位通过整个分部工程的无工作负荷系统试运转与调试和观感质量的检查,按本规范要求将质量合格的工程移交用户的验收过程。

11.0.2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用户负责,会同施工、设计、监理人员按本规范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1.0.3 家用中央空调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验收的资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制冷系统气密性检验记录

5、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6、竣工验收记录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幕墙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外墙真石漆施工工艺和外墙真石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复合土工膜防渗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方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02最新质量验收规范

家用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家用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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