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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19:32: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生会考核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西大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二、学生会出勤考核的范围包括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各部门会议等各类会议,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各种活动,干部干事值班等。

三、各类会议或者活动的出勤考核统一由人事部负责。各种会议或者活动负责同学应提前1天将会议或者活动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人事部。

四、参加会议或者活动的同学应提前在指定的签到地点做好出勤登记。

五、人事部每周负责统计各类活动或者会议的考核结果,每月进行汇总,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会议开始后进行的签到均认定为迟到,未参加会议或者活动的认定为缺席,未经会议主持人或者活动组织者同意提前离开认定为早退。校学生会成员参加各类活动应佩戴好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均认定为迟到。值班可进行代班,如代班人员出现迟到、早退等情况认定为应值班同学的出勤情况。

七、如有正当理由需要请假,需履行好请假程序。未能履行请假程序或者伪造请假条均认定为缺席。一般情况下,请假条需在会议或者活动开始前交给人事部方为有效。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在会议或者活动开始前

口头请假,在会议或者活动结束后补交请假条。所有请假条均纳入个人人事档案。

具体要求如下:主席需向团委分管学生会老师请假,并由分管老师签字。副主席需向主席请假,并由主席签字。各部门部长请假需写好请假条,由分管主席签字。各院系学生会主席请假需写好请假条,由院系团委书记签字。各院系学生会副主席、部长请假需由写好请假条,由院系主席签字。副部长和干事请假需由部长签字。

九、学生会出勤考核的具体办法按照《西南大学学生会成员考评方案》《西南大学学生会辞职辞退制度》和《西南大学院系学生会年度考评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西南大学学生会。

附1.

《西南大学学生会成员考评方案》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奖罚分为30)

(四)、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人事部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团委书记,配合 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学生会内部互相监督。

(五)、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七)、附考评表。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西南大学学生会人事部。.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干部考核由六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执勤(班)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例会、值勤(班)考核标准: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无故缺席会议累计5次者自动免除其职务,并开除学生会。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0.5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4、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人事部,并作以记录。

5、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分。

(三)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凡是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回学生会办公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四)、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五)、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一个月前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方可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一周内交回计划书,经主席签字以后交回人事部,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10-15分。

(六)、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4、例会或值勤全勤者各加5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6、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7、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8、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测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个人自评:

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学生会干部互相评议。

负责人上评:

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

注:人事部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团总支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团总支,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总支备案。

(七)、附则:

1、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人事部、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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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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