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气预函〔2012〕4号
关于下发湖北省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服务业务流程的通知
各市(州)气象局,省直管市(区)气象局,省局直属各业务单位:
为提高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业务实施方案》,我处组织武汉中心气象台制定了湖北省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业务流程,现予以下发。请各级气象台根据新的业务流程要求,调整、完善气象预报预警和气象服务业务流程,认真实施。业务运行或流程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预报处或武汉中心气象台反馈。
附件:湖北省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业务流程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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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气象 山洪 预报 业务 流程 通知
抄送:省局减灾处、观测处。
湖北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2012年3月14日印发
校对: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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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湖北省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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