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203·30201.02-2007
吉化集团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环保科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环保科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科科长岗位的工作。
2 职责
2.1责任
2.1.1在公司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2.1.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2.1.3负责安全环保科工作的筹划、管理方法的研究与改进。
2.1.4负责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计划和业绩考核。
2.1.5负责与公司安全环保部、消防支队、生产经营部、工会、团委等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做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为基层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为联系点单位出谋划策,做好服务。
2.2 权限
2.2.1有权召开各类会议,布置和安排安全环保工作。
2.2.2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有业务考核、安全奖惩权。
2.2.3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停止工作权。
2.2.4当人身安全、生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下,有责令停产权。
2.2.5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环保工作有检查权。
2.2.6对重大不安全因素有限期整改权。
2.2.7对严重违章人员有科分的建议权。
2.2.8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有建审权及竣工验收权。
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熟练掌握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掌握本公司生产、教育培训、经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3掌握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特点。
3.4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科理、决策问题的能力。
3.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具备电子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负责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及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精神,并在全公司组织落实。
4.2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安全、消防、环保等工作计划,每年末完成。
4.3组织召开安全、消防、环保等各种会议,全面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助主管经理搞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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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协调本部门与其它科室的业务关系。
4.5参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环保设计审查。
4.6参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7组织制定、修订、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等。
4.8组织推广各种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9负责组织并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科理工作。
4.10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4.11负责组织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在检修。
4.12组织领导本部门人员进行政治、文化、业务技术水平的学习。
4.13承办主管经理交给的其它工作,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4.14负责监督、检查项目中环境保护的“三同时”执行情况。
4.15负责“三废”科理装置运行及排放的监督、检查。
5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全环保科科长按本标准及有关考核办法检查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吉化集团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
审核:纪逸群
审定:吕文祥
批准:王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