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把钩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本队管理的副井上、下把钩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能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链、钢丝绳等设施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5条 不准非工作人员在井口房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
第6条 人员不得与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第7条 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第8条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第9条
升降爆炸材料时,必须事先与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并得到生产科通知方可装罐。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炸材料。
第10条 升降人员时,乘罐人数不得超过20人,不得少于6人;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第11条 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行。
第12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清楚本班安全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接班后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 操作程序:按规定乘人和装罐→关闭罐链、安全门,升起阻车器、摇台→给信号工发开车指令→停车后打开安全门、罐链,升起阻车器、摇台→人员出罐或推出物料
第14条 升降物料时,要认真检查装车数量和重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 升降物料时,按下列程序操作:
1.罐停稳后放摇台并拉开井口安全门和罐链,搬开进出罐侧阻
车器。
2.根据需要推动罐车情况,指挥信号工开动推车机,将物料推进或推出罐笼。
3.罐车推进或推出罐笼后立即合上阻车器,并指挥信号工将推车机收回启始位置。
4.经检查无误,挂上罐链和关好安全门,向信号工发出可开罐的信号。
第16条 推车时,把装罐笼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搬回挡车器;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第17条 使用平板车或特殊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
2.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靠。 3.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第18条
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措施。 第19条 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应与信号工联系后,使用绳索系牢的长柄工具处理。
第20条 提升人员时,当罐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安全门和罐链,下完人后方可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罐链抢上抢下。
第21条 提升人员时,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伸出罐外的情况,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纠正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五、收尾工作
第2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现场交接班,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斜巷把钩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队内管理的斜巷提升物料时的把钩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在运行车辆时,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不作业”的规定。
第5条
斜巷的上部车场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6条 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保险绳。
第7条 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及时升井处理。
第8条 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
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10条 斜巷运输的车辆掉道处理时,严禁利用绞车强拉上道。 第11条
保险绳必须固定在钩头上,另一端连接在串车尾车的连接装置上,严禁用主绳打弯代替保险绳。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跑车防护装置、保险绳、连接装置、钩头及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打结、压伤、死弯等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13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是否有人行走或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五、正常操作
第14条 操作程序:挂好车辆→发出开车信号→目送车辆进入斜巷→车辆到达车场发出停车信号→摘开挂钩
第15条 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6条 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7 条
运送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由专人指挥提升。
第18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9条 摘钩时先摘保险绳,后摘钩头;挂钩时,先挂钩头,后挂保险绳。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中间进行操作,以防止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3.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
第20条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
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1条 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物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开车信号。
第22条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3条 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以便做到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六、收尾工作
第24条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方,还应检查挡车栏、阻车器是否关闭,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
副井口把钩推车工
井口把钩推车工,你的责任并不轻。 提升人料要靠你,上下安全别放松。 井上附近常打扫,打扫清洁讲卫生。 砖头、矸石和杂物,经常清理不要等。 责任轨道常检查,推车调车才保证。 提升人员限二十,进出料车按规定。 大件下井要请示,按照规定做配重。 安全门、帘要管好,摔倒拉提放要稳行。 支车要用木楔子,阻车装置要完整。 料车装车超规定,责成返工重修整。 罐笼对罐要对平,进出车辆才易行。 推车看前不看后,稳推看轮别硬弄。 存放车辆要打住,规定距离顺序等。
上下人员归你管,严格制度都平等。 一切行动你指挥,安全责任你最重。 若有违章违规者,有权停其不下井。 否则出了大事故,责任肯定数你重。 有关规定学习好,安全提升立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