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一.前言:
国家会计核算与国际接轨。
国家在1999年发颁新的会计核算方法《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我国在2000年开始实施,国家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与美国的《会计研究公报第45号——长期建造合同》,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和修改与引用,国家财政部编制《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国家实施已有6年之久,在采用实施新核算准则的企业同时,暴露了不少问题,有待于修改及加以完善。
二.与原会计核算的总体区别;
1. 依据合同来处理会计账务的一种新的会计账务处理方式,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合同利润都依据合同。
2. 开工至完工全面反映工程成本,如:工程施工的直接成本与间接费用不转出,
3. 增加三个科目: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 工程竣工后;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转结平
5. 工程竣工后存在科目关系:工程结算贷方累计 = 应收账款的借方累计=主营业务收入 贷方累计
三.分录:
1. 根据所开的发票记账联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2. 根据所开发票确定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工程竣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四.等数关系:
1.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 =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 —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
成本不足部份,先预提成本,但年终不可有预提成本,只能是预结成本(报预算部门签字确认)
2. 合同毛利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其他业务利润 + 合同利润
根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支利润、合同利润等确定合同毛利
五.报表取数不同之处:
工程施工 — 工程结算 (正数)填入存货(在建工程)
工程施工 — 工程结算(负数) 填入预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