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架装修合同
甲方:靖边县居艺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秦瑞宏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靖边县民乐园广场儿童服装商城的门头钢架进行焊接和安装,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靖边县通万路
二、承包项目:乙方负责将该饭店门头进行拆除、焊接和安装。
三、承包期限:工期为5天。
四、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五、工程造价: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费15000元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如不符合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造成损失的,或者延误工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每天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钢架装修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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