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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3: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省委、省政府把基层组织建设年纳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之中,这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2010-2012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以下简称《三年规划》)的重大机遇,对于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基层组织建设年要紧紧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这一主题,全面落实《三年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建强骨干队伍、创新活动载体、完善工作制度、用好场所阵地、发挥功能作用,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为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要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抓落实,就是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省委《三年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基层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隶属关系明确,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社会覆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高,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得到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重点任务

坚持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努力实现“六个全覆盖”。

1、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为重点,做到党组织应建必建,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应派尽派。做好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工作。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设置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选优训强全覆盖。深入推广“文建明工作法”,提升乡镇党委书记抓发展、抓民生、抓稳定、抓党建的能力。加强村党组织书记能力培训和“四项承诺”制度运行的监督,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抓好社区“两委”集中统一换届选举,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力选拔党员班组长担任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行从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中选拔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推行党员处(科)长担任机关(处科室)党支部书记;完成全省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集中轮训。

3、实现党员“双育”计划全覆盖。实施党员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育“双育”计划,以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等领域为重点,对全省党员进行集中轮训。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青年工人、青年农民、大学生村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好党员“入口关”。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党员“创业致富计划”。在全省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搭建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平台。

4、实现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全覆盖。按照强化党务、规范村(居)务、优化服务、拓展商务、协调事务“五务合一”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建好用好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致富群众的作用。大力开展“远教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建好用好“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市、州、县全面建立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电子档案。

5、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达标全覆盖。贯彻落实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十个文件”精神,坚持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双联双促”活动,实施“民企联村”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推进“组织创产业、党员创事业、群众创家业”,确保全省9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6、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全覆盖。采取财政预算、费随事转、党费支持、社会捐助、整合资源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按照不低于《三年规划》提出的标准,全面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村(社区)组织办公经费和各领域党组织活动经费。认真落实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离任生活补贴政策,推进村副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在完成上述重点任务的同时,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基层党建工作。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以“一主两副”为龙头,带动其他城市和县城社区党建工作,提高社区党组织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机关、高校两个《条例》,抓好机关“双联双促”、高校“两访两创”、国有企业“四强四优”创建活动,推进机关、高校、国有企业党员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深化“五亮五比五创”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2月中旬—3月中旬)。充分运用201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结果,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层分类制定基层党组织评价标准和办法,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并建立台帐。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和分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设定有限目标,实行项目推进。

2、集中攻坚,晋位升级(3月下旬—10月底)。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着力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对应建未建的,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办法,尽快组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注重发挥区域党组织和行业党组织的优势,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对一些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的,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新任党组织书记在半年内要完成任职培训。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结果,按照选优配强的要求,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对工作薄弱村,应下派得力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帮助整顿后进党组织。着力帮

助基层党组织谋划好工作思路,村党组织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形成一个富民强村的好思路。以“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双联双促”、“民企联村”为抓手,实施对口帮扶,强化乡镇党委责任,助推村级集体经济新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党组织要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形成一个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的好思路。企业党组织要围绕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一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好思路。机关、社会组织和高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完成中心任务、促进业务工作,形成切合各自实际的好思路。着力实施党员“双育”计划,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州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的办法,依托各级各类培训基地,对全省党员普遍轮训一遍。着力建好用好活动阵地,对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未达到“五务合一”要求的,抓紧进行新建和改扩建;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抓好配套完善。农村、社区重点解决党组织活动场所使用不充分、不合理的问题,防止活动场所“机关化”倾向。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集聚和流动党员较多的区域,要统一规划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开放性党员群众活动中心。着力加大市、县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其中每村每年办公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不低于2万元,每个社区每年工作经费不低于4万元,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全面落实村(社区)干部和基层党务干部报酬待遇。

3、建章立制,巩固提升(11月)。全面推行村(居)务决策“五议五公开”工作法、百步亭社区工作法。总结创先争优做法和经验,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公开承诺、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书记接访、成员走访、定期反馈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考评结账,评先表优(12月)。在市县乡逐级自查考评的基础上,年底前省委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落实《三年规划》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全省范围内排序,其他领域和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分类在全省范围内排序,并通报考评结果,表彰一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各市、州、县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

心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尤其是县(市、区)委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委常委会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真正担负起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抓调研、抓督办、抓指导、抓联系点。建立市县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对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排名靠后和问题突出的单位,省委组织部将对其党委(党组)书记、组织部长实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2、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层层抓好任务分解,细化目标要求,落实推进措施,坚持抓支部、抓具体、抓到底。建立健全工作季报、调研督办、定期通报等制度,每季度县(市、区)向市(州)、市(州)和省委各工委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一次重点工作进展和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情况。省委组织部对活动推进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重大问题随时通报。各市州和省委各工委要加强协调调度、过程管理和督办检查,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3、推进创新。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建设,年底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特色创新项目。

4、注重宣传。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召开为契机,认真总结和集中宣传我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彰显湖北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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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基层组织建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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