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生见习协议
甲方:曲靖市罗平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学生):
班级:
专业:
为保证我校2015年春招生顶岗实习顺利开展,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就社会实践的有关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社会实践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自2017年2月10日至2018年1月 10日结束。 2.地点: 。
二、社会实践的管理
1、服从学校教师管理和安排,有事情主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2、本人所提供的有效证件、材料均属实(必须提供健康体检和第二地身份证原件)。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厂纪,坚守工作岗位,不离岗和脱岗。在实践活动中严格按照校方和厂方要求做到位,遵守操作规程,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4、若学生出现不遵守校规厂纪和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切后果自负。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学校责任(甲方)
1、学校安排社会实践的企业,必须经过认真的考察,有利于学生实践。
2、学校精心挑选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
3、学校负责配合企业加强学生管理,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和厂纪厂规教育管理学生。 学生责任(乙方)
1、学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是学生自愿申请,家长同意,并进行体检,身体条件达到用工要求。学生往返差旅费自负。
2、学生带齐相关证件,第二代身份证和健康体检原件。
3、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厂纪厂规,服从工作安排,爱护机器设备及公共财产,遵守作息制度。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规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由企业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处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5、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期间学生的管理,凡学生违反工厂和学校规章,以及违反国家法 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承担。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学生本人及家长同学校签字盖章后生效。社会实践期满,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曲靖市罗平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签字:(学生)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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