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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办公室上墙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8:29: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秩序维护部上墙制度

目 录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3、防火巡查制度;

4、防火检查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消防档案制作、管理规定

7、各岗位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五、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六、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七、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八、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十、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五、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九、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十、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安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还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

二、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四、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a) 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c)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d)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 a)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f)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g)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

十一、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档案制作、管理规定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三、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档案种类,但不应少于第

四、五项的共18种档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建立统一的档案盒。并存放在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5、消防档案装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第

四、五项中的每份档案应有一个档案盒,档案盒大小、型号、颜色应统一,在档案盒正面和侧面设置标签,注明该档案名称。

b)、档案内的装档材料应统一采用A4纸,相片等非A4纸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

c)、第4.3条消防基本情况类档案在统一装订后有修改补充材料的,应及时重新装订;其余档案应以时间顺序按年度装订成册。

d)、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应按同一工程项目或隐患整改项目的所有法律文书放在一起的原则装订,当年未完工的项目纳入下年度装订。

e)、每份档案应有卷内文件目录,目录上注明该档案种类、卷内编号、卷内文件名称、页码、卷内文件的文号以及其他需要备注的内容,按年度装订的应在目录上标出年份,卷内资料应在每页右上角标出页码。

f)、不同档案内容重复应复印分别装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立消防档案专用柜。

四、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8个档案: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应包括:单位情况简介;建筑基本情况介绍(建筑的分类、总面积和各层面积及功能分布、建筑高度、消防设施情况,多栋建筑应分别介绍);重点部位情况(重点部位的名称及分布);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防火档案正本。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指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专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文件和相关资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主要指本单位建立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设置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厂家、型号、数量、设置部位、配置时间等资料。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主要指本单位消防组织名单、年龄、学历等以及所配备的装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这些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消防培训持证情况等相关资料。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主要指新增消防产品名单、数量、购置时间、地点及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10个档案: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主要指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设施每日巡视检查、每月测试检查、年度检验检查等记录表以及消防维保单位进行检查的记录等有关资料。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应包括: a)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防火检查及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

b)《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本》;

c)单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部门、人员、资金情况,以及整改完毕后复查情况;

d) 给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写出的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等。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的情况,应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检查记录表等相关资料。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主要指本单位有关燃气、电气、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检测记录、时间、人员以及检测单位情况等相关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组织或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情况,应包括培训的通知、时间、培训记录等资料,以及消防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等。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的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发生火灾的时间、部位、主要燃烧物质、火灾照片、火灾原因及火灾损失、内部通报、总结等以及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责任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资料。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主要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以及本单位内部关于消防安全的奖惩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

大门秩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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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密切关注进出人员,核实人员身份,登记放行。 检查进出小区物品,核对相符后予以放行。 维持出入口交通秩序,检查进出车辆情况。

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物品及车辆进行盘问、检查。

尽量熟知业主情况,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主动为有需要的业主提供服务。 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保持值班岗位区域整洁。

巡逻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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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巡查楼宇内部及外围等安全重点防范区域。 密切关注本区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 巡查小区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及消防重点检查区域。 巡查小区内装修单元。

定期进行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监督小区保洁情况,发现环境不良及时通知客服前台处理。

耐心解答客户询问,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有需要的客户提供帮助。

8、

9、配合完成销售、维稳等临时工作。

密切关注巡查区域内各种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上报、跟进。

形象岗职责

1、精神饱满,保持立正姿势,展示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2、协助秩序岗维持秩序。

3、参与各类接待和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工作。

4、协助处理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5、及时解答客户咨询,提供指引。

车辆管理岗职责

1、维护车辆停放秩序,指挥车辆停泊,检查车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检查车场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3、及时制止并纠正车辆违章停放。

4、维护停车区域环境卫生。

5、协助班长处理停车区域的各类突发事件。

消防监控中心岗职责

1、熟知消防监控系统功能,并能熟练操作。

2、及时处理消防、安防报警和电梯求助。

3、播放消防广播、园区背景音乐。

4、及时记录消防监控系统故障并保修。

5、远程处理业户开门诉求。

6、密切关注监控画面,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跟进。

7、协助客服前台受理客户诉求。

8、保持消防监控中心室内整洁。

保安班长职责

1、负责本班日常工作管理。

2、掌握小区建筑设施及住户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应急方案。

3、监督、检查班各岗执勤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岗位上违章纪律事件。

4、及时处理当班期间突发事件,并上报秩序维护部负责人。

5、组织本班员工的交接班及本班的内部会议。

6、组织本班业务技能培训和军体训练。

7、落实完善小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8、落实对小区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秩序维护部主管职责

1、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秩序维护部的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小区的秩序维护、消防管理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建志愿消防队伍、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小区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及演练。

5、协助做好部门员工招聘,负责部门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6、

7、负责与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及其他合作单位沟通。 组织处理小区各类突发事件及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投诉。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

1、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5、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6、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7、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8、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9、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0、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13、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14、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5保安人员办公室上墙制度

办公室上墙制度

岗位职责(新办公室上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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