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
文件
连云港市环保局
连财建〔2009〕8号
关于申报2009年度第一批市级污染防治(减排)专项资金和市级环保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市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连财建[2007]52号)要求,现就2009年度第一批市级污染防治(减排)资金和市级环保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1、市级污染防治(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范围包括: (1)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及污染源防治项目。支持有利于完成COD、SO2总量控制任务的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淘汰的高耗能设备项目;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
(2)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重点水污
—1— 染源防治项目、地表水整治项目;工业园区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固体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项目。
(3)污染防治(减排)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项目;企业通过技改、清洁生产和环保新技术实现大幅度减排或零排放项目;
(4)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项目。对企业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及维修,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2、市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范围包括: (1)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防治及污染减排项目
指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以改善流域、区域性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污染源有效治理和污染物减排为重点,通过发挥政府多种资金的整体效益,带动社会资金,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
资金支持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示范项目建设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管护设施建设。
(3)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
环保系统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环保部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以及应急设备配置。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 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进行考核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二、项目申报数量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年两批。每个区每批限报6个项目。 各区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组织本级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并出具书面意见。区环保部门集中将申报项目汇总上报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各级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本级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为各具体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表、可研报告、立项批复,环评批复,配套资金落实证明等),以上材料请以书面和电子文件(WORD格式)两种形式上报。其中项目申请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市环保局。
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生态处黄晓兵 联系电话:85521734
电子信箱:5521736@163.com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侯小菲 联系电话:85521551 电子信箱:houxiaofei@126.com
—3— 附件:《连云港市市级污染防治(减排)资金项目申报表》、《连云港市市级污染防治(减排)资金项目汇总表》、《连云港市市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连云港市市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申报 环保 资金 通知
报送: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09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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