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各层级管理人员值勤管理办法
(讨论稿)
1、基本要求
1.1为进一步加强广西石油项目施工管理,更好的实行施工项目层级管理,确保施工项目在各层级管理人员出现轮值、请假或变更后能继续有效实施,根据《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层级管理规定》要求,针对施工项目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层级管理规定》中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的层级划分,请假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层级、施工现场管理层级、项目负责人层级的管理人员。
1.3轮值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层级、施工现场管理层级的管理人员。
1.4变更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层级、施工现场管理层级、项目负责人层级、项目分管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
1.5施工项目各管理人员值勤中,不管采用何种值勤方式,在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不出现“缺岗”的现象。
2.值勤审批方式
2.1 请假管理办法
2.1.1处于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层级的管理人员因事请假,应如实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现场安全监护人请假审批表》,并经施工现场管理层级、项目负责人层级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请假不生效。
2.1.2处于施工现场管理层级的管理人员因事请假,应如实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施工管理员或施工安全督查员请假审批表》,并经项目负责人层级、项目分管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请假不生效。
2.1.3处于经项目负责人层级的管理人员因事请假,应如实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项目负责人请假审批表》,并经项目分管经理、分公司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请假不生效。
2.1.4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2.1.5请假手续原则上应提前办理,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分管审批自身层级的管理人员,经许可,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2.2 轮值管理办法
2.2.1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层级人员轮值办法
2.2.1.1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现场安全监护人轮值审批认表》,并经并经施工现场管理层级、项目负责人层级、项目分管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
2.2.1.2.轮值人员应按要求登记《现场安全监护人轮值确认表》。
2.2.2施工现场管理层级的管理人员轮值办法
2.2.2.1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员(安全监督员)轮值审批表》,并经项目负责人层级、项目分管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
2.3变更管理办法
2.3.1变更条件
2.3.1.1该层级管理人员调出原单位的。
2.3.1.2该层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2.3.1.3经审核,该层级人员不具备该层级管理能力的。
2.3.1.4其他合理正当理由。
2.3.2各层级变更审批要求
2.3.2.1处于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层级人员要求变更的,应如实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现场安全监护人变更审批表》,并经施工现场管理层级、项目负责人层级的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
2.3.2.2处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层级人员要求变更的,应如实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施工管理员或施工安全督查员变更审批表》,并经项目负责人、项目分管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
2.3.2.3处于项目负责人层级的人员要求变更的,应如实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项目负责人变更审批表》,并经项目分管经理、公司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
2.3.2.4处于项目分管经理层级的人员要求变更的,应如实填写《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施工项目层级分管经理变更审批表》,并经公司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
2.3.2.5各层级管理人员执行变更手续后,应按要求做好工作交接。
附件1:《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请假审批表》;
附件2:《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轮值确认表》;
附件3:《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市级分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更换审批表》。
二○一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