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私家车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职工私家车管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生安全,进一步规范教师私家车管理,特制订教师私家车安全责任。
1、教师私家车必须避让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段进出学校,进入或离开学校必须慢速行使,车速控制在5Km/h以下,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鸣号。
2、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教师的私家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和指定车位。(禁止停放在教学楼学生活动场地、操场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师确实因需要经常出入校园的私家车,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则,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4、停放在校园内的教师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
5、教职工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在校园内练车或试刹车。对于违反学校管理条例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学校私家车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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