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年大学评优评先办法
为深化学校教学管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评优评先办法,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比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老年大学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班委会、学委会骨干倾斜。
二、评比标准
1、积极参加老年大学的各项有益活动,集体主义精神强,对老年大学、班级建设表现突出。
2、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进取,专业水平明显提高,思维品质获得良好发展。
3、团结互助精神强,人际交往健康,道德情操高尚,善于与人合作,遇事协商,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4、严格遵守老年大学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课无旷课、早退、迟到现象。维护公共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维护公共卫生。
5、对学校安排的政治课、讲座课不缺课、不迟到、早退,认真听讲,提高政治素养。
三、评选程序
优秀学员每学年年底评选一次,由各班级等额民主择优推荐,各班名额控制在班学员数的5%以内。推荐产生的优秀学员由老年大学工作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将确定的学校推荐名单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先进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在老年大学学习成果展示或学期结束典礼上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
《老年大学评优评先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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