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升广大教师师德修养,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椒江区教育工会和教育局【XX】15号文件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以“爱生乐教”为主题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特制定本校的师德创优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开展学校“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先进班组、文明处室争创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我区“构筑台州教育高地,打造台州教育中心”做出贡献。
二.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标准和要求
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就是要使教师群体能自觉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育教学能力不断加强,业绩显著,具体要求为:
1.爱党爱国、依法执教;
2.敬业爱岗、严谨治教;
3.团结友善,为人师表;
4.情操高尚,廉洁从教;
5.节能减排,多城同创;
6.丰富活动,提高素质。
三.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安排
(一)发动宣传阶段:XX年10月,成立学校争创领导小组,制定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教育工会;
(二)学习推进阶段:XX年10月至XX年3月,全面展开“群体师德创优”活动;
(三)活动总结阶段:XX年4月至5月,全面总结,整理和归档“群体师德创优”材料,做好自查自评,按要求申报“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先进单位。
XX街道中心小学工会
XX.10.15
《小学“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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