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完成市建委和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长丰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与
建设单位:合肥宝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监理公司: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工作总体计划,履行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由公司直接委托并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
4、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和组织、培育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5、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
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安全部分)的要求,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重特大事故隐患。
6、长丰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下达您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三级及以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火灾事故;全行业因工死亡人数指标为零。重伤频率要控制在千分之0.2以内;在建工程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职责范围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三、目标考核
长丰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组织对您单位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上报市建委有关部门。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
长丰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公司:(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