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泰壕煤矿连采一队和综掘队大型设备
作业流程拍摄方案
一、拍摄目的
设备操作与学习。
二、拍摄时间
2014年2月17日—3月5日。
三、拍摄地点
连采一队、综掘队作业点(3101胶带顺槽与辅运顺槽)。
四、拍摄内容
连采一队与综掘队井下作业时,对各大设备开机前的检查、启动、作业和停机等程序一一进行录像。
五、拍摄对象
连采机、四臂锚杆机、给料破碎机、梭车、铲车、胶带机、刮板机、刮板输送机、掘进机、皮带机。
六、拍摄方法
单机拍摄(试拍、实拍、顺拍、连拍、补拍)。
七、拍摄器材
索尼摄像机Ex1r、索尼DV、三脚架。
八、拍摄措施
1、拍摄措施井下拍摄的地点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行,拍摄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整理好拍摄器材。
2、拍摄前,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作面环境整理好。同时接好风筒确保瓦斯不超限。拍摄地点要按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并保持通讯畅通。
3、井下拍摄时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可靠,拍摄地点要有充足的风量,确保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
4、井下拍摄现场由连采一队安排专人准备两台灭火器和两只消防桶,并会熟练使用,同时连采一队必须派2人现场维持秩序。
5、拍摄现场安排1名专职瓦检员,随时掌握拍摄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0.4%时,严禁拍摄。
6、所有拍摄地点在拍摄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洒水灭尘。
7、拍摄前,拍摄现场20米范围内应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的地点,其20米范围内必须进行充分洒水。
8、拍摄现场必须有安监部、施工单位干部全程跟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平拍摄工作,待问题处理完后,方可恢复拍摄工作。
9、拍摄时,拍摄人员不得随意拍摄,拍摄点必须远离可燃物。
10、拍摄器材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拍摄前要对新闻灯的电缆进行检查,防止破损。到达地点拍摄前,应由通风和安检人员检查现场瓦斯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拍摄。
11、拍摄地点的井巷、铜室或工作面必须支护完好,拍摄时停止一切与拍摄无关的工作。
12、在井下拍摄过程中,每次转移拍摄点前,应交代清楚下一行进路线,并清点人数,集体行动。
13、严格控制入井拍摄人员数目,对于第一次入井的新闻工
作人员,由安监部负责进行入井须知安全教育,以及专门的矿井通风、瓦斯情况介绍,并落实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4、所有拍摄人员不得随意按沿途开关、电源的手把,在开关电源附近严禁拍摄。
15、拍摄机器与拍摄物保持10米安全距离,同时让安检员注意移动方向与路线,当拍摄机器与与拍摄物距离小于5米时,请立即停止操作机器。
16、所有参与拍摄的下井人员在入井前统一贯彻本措施。
党政工作部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