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企业(煤炭管理)局关于 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贯彻情况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印组通[2010]16号)要求,县乡企局党组迅速组织召集了全局干部工组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会议。并进行了专题讨论,取得了良好成效,现把“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讨论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贯彻情况
6月10日上午,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勇传达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精神,并带领大家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简称为四项监督制度)。与会同志一起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在会上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所有参会人员自我测试题,还签定了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承诺书,
其中承诺书共计17份,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2份,领导班子成员2份,中层干部5份,其它干部职工5份。
会议认为:“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局党委要带好头,抓好学习,加强贯彻落实;要全面推进学习宣传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
局长田勇就乡企局如何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加大学习深度,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二是要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按章办事;三是要具体落实到今后的各项工作之中,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我局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自治县乡企局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