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
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党总支:
为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请各院(系)党总支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认真、仔细审核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查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凡存在材料不真实、程序不规范,违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者,由院(系)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2、凡审批机关未签署审批意见的,应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属于未及时审批的,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属弄虚作假的,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3、《入党志愿书》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予以补填或纠正。
4、凡缺少《预备党员考察表》的,要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索取,如原单位不能及时提供的,应让原单位党组织提供考察期内的考察意见,由新生所在院(系)党组织补填《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学入党的预备党员要重新参加我校党校培训和考试。
5、发现问题后,须认真向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
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新生党员报到后,由院(系)党组织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审核。
2、凡被确认党员身份的,院(系)党总支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收齐,组织填写《新生党员登记表》(外来新生填写附件一,本校升学新生填写附件二),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连同介绍信一起于9月29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新生党员登记表》发至信箱lixin@ouc.edu.cn,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为便于邮寄介绍信回执联,请将每份校外转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并将编号写在介绍信回执联的右下角,编号方法见《附件一》中的“填表说明”。
3、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及时组建或编入党支部,尽早开展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凡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不得编
1 入党支部,不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也不收缴党费。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党总支副书记作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团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上报。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的情况。
附件一:外来新生党员登记表附件二:本校升学新生党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年9月22日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