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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市门头牌匾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0:49: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康中心城市门头牌匾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门头牌匾是城市的脸面,是城市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现城市管理水平、文化底蕴和城市品位的直接体现,也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对外形象。根据我市门头牌匾管理现状,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要求,制定“安康

中心城市门头牌匾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大整治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使中心城市门头牌匾管理工作彻底改观,展

示双创工作成果,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为全面建设美好安康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统一标准、规范制作、一楼一线、一店一牌、一街一景、费用自理”的原则,深入推进中心城市门头牌匾整治

工作。

三、工作目标

用7个月时间,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制作、强化管理,使中心城市及周边镇沿街单位、商户门头牌匾达到双创要求,

一、二类道路门头牌匾设置合格率全部达到95%以上,三类道路及背街小巷门头牌匾设置合格率基本达到85%以上,

城乡结合部及周边镇门头牌匾设置合格率基本达到80%以上。

四、整治范围、内容、依据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中心城市门头牌匾包括临街单位(门店)以牌匾、灯箱、霓虹灯、单体字、显示屏等为媒体形式,在本单位(门店)登记注册地址利用自

有或租赁的建筑物载体设置的门头牌匾(含名称、标识)。

(二)整治内容。重点解决门头牌匾粗、俗、破、乱、脏、大、多等问题。粗:制作工艺粗糙、材质低劣,不精细,不美观。俗:色彩、形式、格调低俗。破:残字缺字,破旧,不完整。乱:形状、规格随意、不规范。脏:牌匾脏,清洁不及时。大:面积大,与整体建筑物及周边牌匾不协调;字体大,与板面不协

调。多:一店多牌现象普遍,重复设置现象严重。

(三)整治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康中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及《安康中心城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进行整治。

(四)整治标准。按照《安康中心城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主要

是:

1、门头牌匾设置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其规划、规格、色调、质量(材质)、

安装等整体风格应符合城市建筑风格和主要功能。

2、牌匾设置实行一店一牌,同一道路(街区)风格、规格相统一,色彩、

字体相协调,相邻门头牌匾必须同底、同高、同一立面。

3、单层建筑物上设置门头牌匾位置是一层门楣以上,檐口以下;二层以上建筑物设置门头牌匾位置是一层门楣以上,二层窗户以下,设置牌匾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应与周边牌匾街景相协调,其设置长度和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沿街楼体立面除一楼门店外,其它位置不得设置牌匾。欧式建筑、仿古建筑及其他特殊造型建筑的门头牌匾的造型、规格、色调应与建筑物本体相协调,不得遮挡建

筑装饰线脚及门窗线条。

4、建筑物高度在10米以下的,门头牌匾的高度不大于1.5米;建筑物高度

在10米以上的,门头牌匾的高度不大于2米。

5、依附在建筑物上设置的门头牌匾,其外沿距离墙体不得大于0.5米,距

地面不得少于3米,并应与建筑物相协调。

6、较大规模的商业连锁店、银行、邮政、电信等商业机构及其各网点设置的门头牌匾,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风格、规格的情况下,可依照其固有风格实

行专审设置。

7、多个单位或多个商家在一幢楼办公和经营而需设置牌匾的,应在建筑红线内建筑物主入口处集中设置一块组合型牌匾,牌匾的规格应与周边牌匾相协

调。

8、门头牌匾禁止设置喷绘材质和活动小灯箱,

一、二类道路必须为铝塑板、亚克力(水晶板)、吸塑发光字、霓虹灯或高清晰内亮式牌匾,提倡使用霓虹灯

或高清晰内亮式牌匾;三类道路、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必须为彩钢扣板或不锈钢方管,提倡使用铝塑板、亚克力(水晶板)、吸塑发光字、霓虹灯或高清晰内

亮式牌匾。

9、设置业主(商户)应按批准的位置、朝向、形式、规格、内容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严禁设置超大、超宽带有户外广告性质的牌匾。

10、门头牌匾制作须由具有广告资质的广告企业制作。

五、职责分工

各片区双创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片区内单位、商户门头牌匾的综合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督促办事处(镇)、社区(村组)、居委会开展整治工作,协调职

能部门依法查处门头牌匾违法违规行为。

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促4个办事处及城区周边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中心城市及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周边镇门头牌匾综合整治和规

范管理进行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市门头牌匾设置的技术指导、方案审定工作,会同相关

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工商局负责对门头牌匾的内容进行审查把关和规范整治,对违规发布门头牌匾广告行为进行清理,对临街门店设置多处标识广告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

理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房屋立面装修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工作,对单位、商户门前

依法应拆除而未拆除的乱搭乱建行为予以拆除。

市区公安局负责对门头牌匾整治中的暴力抗法事件进行依法处置和打击。 市区宣传部门负责做好专项整治方案、标准、要求的宣传、普及、报道,对

不按规定设置门头牌匾的单位和商户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门头牌匾整治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适当

奖补。

市区卫生、工商、质监、商务、工信、教育、文广、旅游等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本系统和管理对象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门头牌匾的综合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配合职能部门和片区双创办抓好中心城市门头牌匾的综合整

治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市周边镇门头牌匾设置的技术指导、方案审定工作,会

同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城区各单位负责完成本单位、本系统沿街门面房门头牌匾的综合整治和规范

管理工作。

市区双创办负责对门头牌匾综合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评比等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重大问题。

六、工作步骤

门头牌匾综合整治工作从2012年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部

署发动、综合整治、总结提高、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1日)

1、市双创办、市住建局、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牵头制定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设计效果图,制订考核指标体系;各片

区、有关单位、部门和镇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在媒体上刊播门头牌匾整治宣传标语,片区、镇办、社区、村组及职能部门利用广告、宣传栏、墙体、标语、通知等大张旗鼓地宣传

整治工作。

3、片区、镇办、社区、村组对辖区内单位、商户门头牌匾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动员门头牌匾业主自觉按要

求设置门头牌匾。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2年6月1日—10月31日)

1、各片区双创办对照整治标准,对片区内单位、商户的门头牌匾进行综合

整治和规范管理。

2、办事处(镇)、社区(村组)、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标准,

集中开展门头牌匾综合整治工作。

3、市区住建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门头牌匾设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方案审

定。

4、住建、规划、工商、城管、卫生、质监、商务等执法部门联合对门头牌

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5、片区、镇办及有关单位创建门头牌匾整治样板(特色)街道(道路),

树立工作典型。

6、市区双创办及新闻媒体加大对不按规定要求设置门头牌匾行为的通报、

曝光力度,涉及单位的,同时追究单位的连带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

1、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召开门头牌匾规范整治现场观摩会,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为全面提升门头牌匾整治水平提供助推。

2、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门头牌匾整治工作成果,落实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提炼成功经验,建

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

1、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门头牌匾整治考核验收工作,市双创办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片区、汉滨区、高新区及市区各单位、部门的

双创季度、年度考核内容。

2、评选表彰一批门头牌匾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双创达标、全面建设美好安康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日程。各片区和汉滨区、高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好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全面促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康中心城市门头牌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市双创指挥部责任副总指挥吴德珠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双创办主任、市住建局

局长唐志宏担任,责任副组长由市双创办常务副主任陈文乾、市双创办副主任屈爱勇、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兆明、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志宏、汉滨区政府副区长李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谭祥美担任,市宣传、规划、公安、财政、卫生、质监、商务、工信、教育、文广、旅游及汉滨区双创办、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双创办城建组,由屈爱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中心城市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的具体策划、组织、指导、实施、检

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注重协调,精心实施。牌匾综合整治工作体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涉及诸多部门和各个方面。各片区及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整治活动中,要细化工作安排,加强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按期达标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整治态势。要重视整治的宣传培训工作,把整治标准和要求宣传到每个门店,动员各个门店按照标准自觉进行规范整治。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沿街门店门头牌匾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整治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未按时拆除更换门头牌匾的,责令门店店主或业主停业整顿,并组织强制拆除。对妨碍公务的,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通过督检督查和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指导督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交流方法,促进门头牌匾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整治工作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评估,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门头牌匾整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市区双创办要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适时编发《督查通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在门头牌匾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影响整治工作整体推进的,要启动双创工作问责机制。

门头牌匾清洗

门头牌匾实施方案

门头牌匾设置申请书

门头牌匾承诺书 申请书

河北门头牌匾申请书

门头牌匾设置技术承诺书

西安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

更换或新设门头牌匾 申请

门头牌匾设置备案材料清单

在门头牌匾整治工作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安康中心城市门头牌匾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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