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育系统初级职称认定要求
一、初聘(转正定级)
本科生工作满一年转正后,可认定中学二级
专科生在中学满三年可认定中学二级;在小学满一年转正后,可认定小学一级; 材料要求:
1.《初级职称呈报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钢笔填写);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交原件审核)一份;
3.与任教学校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交原件审核)一份;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至少一份;
5.参加工作以来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本学科本专业、学术水平的述职报告一份; 6.代表本人学科水平的论文一份;
二、研究生认定
全日制国民大学毕业的研究生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 材料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钢笔填写);
2、与任教学校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考核表近三年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交原件审核)一份;
5、参加工作以来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本学科本专业、学术水平的述职报告一份;
6、代表本人学科水平的论文一份; 其它要求
7.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
8.初级认定费100元(研究生认定中级,认定费200元); 9.交材料时间:2013年11月20日——22日以学校为单位,交教育局人事科,过时不再办理;
10.交表时请同时交申报花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资申报名册;
11.各级各类特岗生、临聘人员服务期间,今年将不认定职称职务资格;
12.呈报表中部门考核意见由年级组、学科组填写,主要是对本人教学教育工作业绩、德勤能绩作必要的评价;呈报单位考核意见由学校填写;单位聘任意见由教育主管部门填写。
2013年10月28日
《教育系统初级职称认定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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