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工伤认定申报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0-03-03 03:08: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工伤认定申报有关要求

一、工伤认定的申报

(一)伤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及时上报。一般伤害事故在72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在24小时内,按照《事故伤害报告表》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按照上报时限报省级工伤认定行政主管部门。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其基层单位或受伤者及其代理人收集工伤认定有关申报材料,向所在直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直属单位应成立工伤初审小组,负责对工伤的初审。

(四)通过初审,符合工伤上报条件的,直属单位应自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报材料。

(五)成立工伤认定申报小组,负责对直属单位上报工伤的审查工作。

(六)通过认定申报小组审查后,安全主管部门应自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省级工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七)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当地省级工伤认定机构对公司的职工伤害或职业病进行工伤认定。

(八)工伤认定后,安全主管部门将及时通知工伤人员所在的直属单位。

(九)基层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单位申报时限或个人对单位审查结果有疑义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省级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范围

工伤认定的范围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七)死亡的应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和医院抢救记录的复印件。

(八)下列情形应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应对复印件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查,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1、因机动车事故引起伤害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受伤害职工本人为汽车驾驶员的,应由本人同时提供驾驶证及行车证的复印件。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工时记录。

3、职工在公休日、节假日工作时受到伤害的,所属单位应提供加班证明表、工时记录、受到伤害时所在班次的证明等。

4、职工在本人工作场所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所属单位应提供书面材料,说明离开原工作场所原因、受伤方位图,同时提供经基层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的现场见证人证明材料。

5、职工在出差、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所属单位应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出差、学习的时间、地点、伤害经过等。

6、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单位应提交公安机关的报案、立案、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明及人民法院的裁决书。

7、职工因事故下落不明的,单位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8、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9、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补正或举证的其他材料。

企业工伤认定申报要求0701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单位申报工伤认定流程

关于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须知

贵阳市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申报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工伤认定、申报程序.doc

工伤怎么申报与认定

工伤认定申报有关要求
《工伤认定申报有关要求.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