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合同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约定如下:
承包人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如下:
1、
2、
3、
4、
5、
6、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同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潮为2年; 装修工程为2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本工程保修期起始时间2013年6月24日开始到2015年6月24日结束。建设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修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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