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中学2006年职校招生奖惩意见
为确保2006年职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市教体局分配给我校指标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布置及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奖罚分明的原则,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制订本奖惩意见。
一、任务分配
初四级部:1班14人,2班14人,3班8人,4班8人。
初三级部:每班2人。
二、奖励细则
(一)优胜班集体奖
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分配任务的班级,班主任予以评估分数和经济双重奖励。初四级部评估分数奖班主任3分,奖金100元;初三级部评估分数奖班主任2分,奖金50元。
(二)教师个人奖
每位教职工每完成一名指标(以总务处收款收据记录为准),予以评估分数和经济双重奖励。评估分数加3分,奖金30元。
(三)级部优秀奖
完成任务的级部,予以评估分数和奖金双重奖励,奖励级部主任、副主任。初四级部评估分数级部主任奖3分,副主任奖1分;奖金级部主任100元,副主任50元;初三级部评估分数级部主任奖2分,副主任奖1分,奖金级部主任50元,副主任25元。
三、处罚细则
1、初四级部各班级若完不成学校规定的最低限额(1班8人,2班8人,3班6人,4班6人),予以评估分数处罚,班主任扣1分。
2、初四级部若完不成学校规定的最低限额总数(28人),评估分数级部主任扣1分,副主任扣0.5分。
3、凡在初四级部任课的老师(共计22人),若一名指标都没有完成,评估分数扣1分。
4、全体行政领导每人要确保完成一名指标,若完不成,扣除评估分数1分。
《职校招生奖惩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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