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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意见及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02:08: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吴中心小学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证我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宝教字(2014)13号关于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小学招生工作在教育局统一指导下进行,坚持属地管理和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不断完善小学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保持招生政策的连续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大吴庄、小吴庄、付家庄、南高庄、许吕庄、李清庄、杜辛庄、南申庄、陈山庄九个村。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在学校有一个位子。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本着方便学生,方便家长的原则,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3.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实行登记入学,学校不再收取小学报考费。

4.学校向新生颁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签订《保学协议书》。

5.招生时间在2014年5月18日至20日进行。

三、招生条件及手续

1.依据《义务教育法》,凡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儿童预防接种证到

校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住房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教育局制定的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安排招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按照市教委《关于在小学全面推进小班化教育的意见》和市教委关于招生中“教学班级学额”的规定,严格控制新生班容量。

2.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禁止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学校要指导家长按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准备教育。

3.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其他方式宣传招生政策,按照要求在招生前一周,张贴《招生须知》和《新生入学须知》,公布招生政策、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大吴中心小学201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建生

副组长:张春伟

成员:孙立刚、岳志远

付发勇

大吴中心小学招生须知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证我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宝教字(2014)13号关于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拟定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须知:

1.招生年龄:凡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大吴庄、小吴庄、付家庄、南高庄、许吕庄、李清庄、杜辛庄、南申庄、陈山庄九个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本着方便学生,方便家长的原则,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3.招生条件:适龄儿童家长须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校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家长必须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住房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入学费用,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实行登记入学,学校不再收取小学报考费。其他费用按照上级收费标准执行。

5.学校向新生颁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签订《保学协议书》。

6.招生时间:学生家长请于5月18日到大吴中心小学一楼教务处报名。(早晨8:00至下午17:00)

7.未尽事宜,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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