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生守则
一、学生外出实习,应对照学生手册相应条例自觉遵守。
二、实习学生应按《实习大纲》和《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和书面申请报告,向院系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院系和所在单位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则不予毕业。重修可在暑假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按学习管理办法处理。
五、实习学生应认真做好实习记录,按要求填写《黄山学院实习成绩鉴定表》、撰写实习报告或个人实习总结。
六、除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外,学校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等。
《实习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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