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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全文)

发布时间:2020-03-03 07:24: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深刻革命、法制道路、冲锋号角

依法治国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历史的指针走向又一个重要时刻——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本讲从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金钥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冲锋号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亮点和若干重大问题等方面深刻地分析和解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

一、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1.会议的基本情况

我党历次全会的主题,一般情况下有如下安排:一中全会主要是人事安排,二中全会是确定国家机构领导人的名单,三中全会是解决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四中全会按照惯例是以党建为主题,五中全会一般讨论经济和规划问题,六中全会的主题一般不固定,七中全会一般为下一届党代会做准备。以上是从一般的中央全会来说,而此次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党的每次全会召开的时间,大多数安排在九月份。然而,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从十一届党代会以来,第一次在10月份召开的四中全会。十一届、十二届一直到十七届的四中全会,讨论的大多是农业问题、国企改革问题、党建问题,特别是以党建问题为主。

2.会议的重大意义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意义非常重大,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可以梳理概括为这样四点。

首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从法治上对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保障,这是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第一个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顶层设计,那么要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都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的保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这些部署和要求,关系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全面落实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因此,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第一个重大意义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同时也就是这次会议的主题,它和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这三者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施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的一个法治上的保障。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个方面的重大意义,就是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要求。现实一系列重大问题,呼唤着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在今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做出总体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可以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宣言书。

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三个方面的意义是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时对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在原有的“老十六字方针”基础上提出了“新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这是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一个重大的变化。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还对法治队伍的建设,对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都做出了全面的部署。这次会议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有力推进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三个方面的意义是展开了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内容可以看得出来,这次会议不仅仅是对法治本身,也不仅仅是对建设法治国家本身,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期盼。

二、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金钥匙

1.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对全面深化改革做了顶层设计,那么为了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就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证。基于这样的考虑,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这就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的背景。

2.总体框架

关于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框架,一个就是中央的立足点和基本考虑,既充分肯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又针对现实问题提出了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新观点,既充分肯定了既有的成就与经验,又提出了新观点、新举措;第二个就是既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又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要求;第三个就是既高屋建瓴、搞好顶层设计,又脚踏实地、做到切实管用;第四个是既讲近功,又求长效。

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中央在这次全会决定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突出了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工作部署,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而论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做出工作部署。四是,坚持改革导向、问题导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设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力争提出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五是,考虑要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从目前来讲,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业化要以信息化为引领,在空间布局上要国际化、城镇化,在经济体制上我们要商品化、市场化,那么在政治上要进一步趋于民主国家,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人民民主,既对时代精神要加以体现,又不照抄照搬别国的模式,走我们中国自己的道路。

3.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第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第三,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第四,完善立法体制。第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六,提高司法公信力。第七,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第八,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九,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第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三、吹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冲锋号角

这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实现依法治国一系列的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吹响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冲锋号角。

总体上讲,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分作三个大的板块。第一块是总论,从理论上进行论证的;第二块是从目前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出发,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三个大块是第

六、第七部分和结束语。以下本文将分别加以说明。

1.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一个板块就是总目标和基本原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做了论述,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第二方面,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拥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人民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整个这一段话,就是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成法治国家是目标,但要建成法治国家首先必须要建设法治体系,所以这二者之间是有所侧重的,但是二者本质上是统一的。我们要把这个目标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结合起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再就是十八大提出来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三个目标,它们是密切联系的,一脉相承,是统一的,只是各自的侧重不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国家的现代化,这是总目标;为了实现这个总目标,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是关键一招,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而改革的目标是服从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国家的现代化这个总目标的;法治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保障。所以,这三个目标是密切联系的。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国家的现代化这个总目标进行解释,后面紧接着有一句话,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这五大体系具体来说,可以进行如下分析。首先是法治体系,法治体系要完备,我们要建立健全各类法律制度;其二,要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第三个是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第四个是要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最后一个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把这五大体系结合起来、从总体上进行改革,把我们的法治道路的总体部署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论述,而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把上述内容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与明确了。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新的十六个字方针,应该说是我们新的依法治国方针。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还是需要落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上,二者是一致的,都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谈依法治国是从法治的角度来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国,从法律上来保障依法治国。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国家现代化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是我们国家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经验,这也是已经由宪法确定下来的我们党的领导地位所决定的。第二是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所以一定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第三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享受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以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因此,我们非常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里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也就包括了我们党和法律的关系。我们党带领人民来制定法律,同时也要带领人民共同去实施法律、执行法律、遵守法律。第四是坚持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所以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使得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最后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所以必须从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和人民,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同时还要吸取中华法律文化的精华,借鉴国外法治的先进经验,但是绝不照搬外国法治的理念和模式。从咱们中国的实际出发,但是前提呢,我们也要遵循法治的一般规律,学习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

2.法治体系

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主体是第二大块。如果我们把“新十六字方针”再概括为八个字,那就是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四个方面展开。另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对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通过部署重点领域立法体系,通过立法体现依法治国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三部分主要是围绕执法展开。在执法这一块,着重是探讨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这六个方面展开,概括起来讲就是严格执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四部分是主要是围绕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展开。这部分从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司法改革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及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六个方面做了详细论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五部分强调的是全民法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3.队伍建设、党的领导和号召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三大块,也是我们讲的内容的第三个方面,就是队伍建设以及党的领导和号召。队伍建设以及党的领导和号召这一大块包括三方面内容。

首先是队伍建设,我们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三个方面展开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比如,法官可以从律师中产生,法治建设的工作队伍可以从专家学者里边产生,这都是学习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好的做法。接下来讲的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

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这七个方面展开论述。,它从七个方面来论证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包括依法治军和从严治军。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亮点和若干重大问题

第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国内外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西方有一些人他对我们依法治国,按照他们的角度来看认为,关键是党和法治的关系,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对立起来在谈谁大谁小,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就有问题。关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讲得很清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障是不是有利,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那么根据我们的理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法制的根本要求,我们的法律制度是由党领导人民来建设的,我们的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党领导人民往前推进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党要领导我们进行法律建设,那么换一个角度讲,党领导我们制定了宪法和其他各方面的法律、规范、规章、法律制度,建立了整个法律体系。党作为一个组织也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整个体系之内活动,带头执行法律。在这一点上来讲,法律也是我们党各项活动要遵循的规范。因此,党和法律二者之间是辩证的、统一的,我们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去谈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

第二个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就是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这三个总目标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本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个总目标是我们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它同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密切联系的,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我们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同时完善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此外,我们需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际上已经包含了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它们之间有从属关系,但同时又是统一的。

第三个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就是关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权威能不能树立,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这是习总书记在他的说明讲话里面也强调的一点。所以我们贯彻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首先要把树立宪法的权威。这里面提出来,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的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的精神,而且全会还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习总书记还对完善立法体制以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问题,做了论述和说明。

从以上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党的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会议和决定。它必将在我们国家治理领域展开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也吹响了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的进军号。

第四个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就是完善立法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是永无止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任重道远,我们在立法领域面对的一系列突出的问题,比如说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律法规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志的意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上述都是已经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再比如说,有些立法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还有就是立法工作中部门化的倾向,也就是增权诿责的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立法实际上就成为了一种利益的博弈,不是久拖不决,就是制定的法律法规没有可操作性、缺乏权威。一些地方利用法规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对全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造成障碍,直接损害了国家的法制统一。

针对立法领域里边存在的上述这些问题,中共中央在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所以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提出,要明确立法权力的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法律化。一是要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的制度,增加有法律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上述这些工作必须保证是以人大为主的。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不能久拖不决。三是明确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这里我们需要着重关注第二个方面,即政府立法。我们国家有大量的政府法规,而政府法规往往是由政府的各个部门制定的,即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制定规则规范,因此制定出来的法规往往带有该部门的利益倾向,这就对整个立法的科学性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的建设,明确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即各级政府的法制办起草,而不再由某个部门直接自己起草,还提出要引入第三方评估,这些都是科学立法的有力保证。另外一条科学立法的关键就是要找到各类管理的规律性,还要体现时代性的要求,这样才能够科学立法。

第五个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就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制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这也是习总书记的原话,他非常强调法律的生命力。那么政府是执法的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制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就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这是推进改革和法治化的重大举措。二是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就是出了问题之后,倒查回去。三是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

最后一个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关于司法的问题,即司法公正。第七个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第八个是关于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九个是探索建立检查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第十个是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这些问题习总书记在讲话里边也都做了重要的说明。

总之,我们党的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特别是在我们国家治理的领域展开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吹响了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冲锋号角。因此,我们都必须认认真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和决定的精神,认认真真去实施各项改革的措施和各项建设的措施,早日把我们国家建成法治国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努力。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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