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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0 21:09:22 来源: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寒假里,在学校的组织下我观看了由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讲述的有关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解读视频。结束后我深刻全面了解领会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依法治国:一座新的里程碑。通过学习,了解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一个目标、一条道路、五大原则、六大任务。

一、一个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一条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五个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四、六大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应成为依法治国的主力军,身先士卒,给人民群众带好头。

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与制度的执行,说到底还是要靠人来执行和推动。在人的推动中,领导干部的作用是无可替代。我们的法治建设,是建立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基础之上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极大的积极作用。有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法治的尊重和信仰,才能带动全社会的法治尊重和信仰。

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当前,确实存在着一些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这就直接导致了干部在面对诱惑时忽略了法律的圣神权威,滑向了贪污腐化的深渊。依法治国需要每一位公民都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党员干部更要带头学习法律,学习法律的理论知识。学法懂法并不是要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成为法律专家,而是要理解办事过程中的正规法律程序和准则。只有党员干部学法懂法,才能依法行政;只有党员干部学法懂法,才能让法律这把利剑拨开各种诱惑的迷雾;只有党员干部学法懂法,才能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公正的权利。

党员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党员干部处理工作的准则,但是还是有部分人以身试法、有法不依,甚至明知故犯、知法犯法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就是这些知法犯法的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谋私,严重伤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党员干部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处理好工作中的棘手问题;党员干部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为群众服务好务;党员干部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保障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收侵害。因此,依法办事应当贯穿党员干部工作的始终。

推荐第2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篇1: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 篇2:依法治国学习体会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讨法治,这在我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一份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可以说,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法治本身。这是因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而言,法治就是框架、轨道,决定着运行的方式;而对于一个现代政党而言,法治就是手段、规范,决定着执政的效能。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点,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此次全会上再次提出:“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足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最基础的一点,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体现公平正义,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所指出的:“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表明包括反腐败在内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制度化,将成为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

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一点,是全民法治。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全会《公报》中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让我想起卢梭的名句:“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一次备受关注的中央全会,其实也是一次法治的启蒙。全会公报中大量“全民守法”的内容,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相互呼应,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

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我深刻体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自觉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党的卫士。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

篇3: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

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 篇4:学习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学习从严治党主题活动的心得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

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

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篇5: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要知道怎样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建议或意见,更要及时关注未来立法、执法、司法的新动态,合理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涉及到司法体制改革和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现在提‘依法治国’更重要的是管住各级官员,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涉及全体老百姓利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特别是依法治国的提出,让我们更加坚定了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信心和决心。今后将进一步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刻苦学习专业知识,脚踏实地,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于“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去。作为党员,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自己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为成为祖国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断努力。

推荐第3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同志们:

这次全会开得很成功。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增补了6名县委委员,审议通过了《中共xxxx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县委全会通过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xxxx实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xxxx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着力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xxxx,为转型跨越、率先小康、强县富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面,我代表县委常委会,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讲五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上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党在依法治国道路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是党治国理政思维的突破、方式的创新。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了新的部署。州委十届五次全会对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迅速行动、认真抓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学习贯彻,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切实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与中央、省委和州委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坚定上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不为任何干扰所动,不被任何思潮所惑,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奋勇前进。坚持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谋划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刹“四风”、狠抓作风,依法依规、严惩腐败,为进行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思想、组织和作风上作了充分准备;坚持抓大事、谋全局,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开创外交新局,展示大国形象,国际地位大大提升;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蹄疾步稳推动各项部署落实,党和国家事业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成就卓著,开辟了治国理政新时代,迈上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近年来,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主基调主战略不动摇,大力实施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战略,守住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形成了加快发展、稳中向好、开放创新、团结奋进的良好态势。州委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发扬“追赶、领先、跨越”的“FAST”精神,全面实施开放带动、创新驱动、“一圈两翼”区域发展“三大战略”,全州经济社会建设实现了新的跨越、迈上了新的台阶。我们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始终把中央精神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与xxxx实际相结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之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把依法治国作为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不仅是党带领人民进行艰辛探索的结果,也是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的总结,更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庄严选择和执着追求。我们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处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只有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不断赢得胜利,让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我们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历史意义,更加自觉地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州委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第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上来。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们必须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我们要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坚持党的领导,有力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根本上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

二、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站在不同的高度直面不同层级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分别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工作部署。加强法治建设,对我们xxxx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6.28”事件尽管发生在六年前,但省委赵克志书记一直在告诫我们州和县要不断吸取教训,其中就有法治建设方面的教训。“6.28”事件发生以来,xxxx从乱到治、到大发展的过程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过程。这次县委全委会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围绕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汲取近年来我县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标志着我县依法治县迈上了新的征程。我们要以久久为功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只争朝夕,抓细抓实,确保我县依法治县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第一,必须加强党对依法治县的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我们落实党对依法治县的领导,一要保证党依法治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面清理并修改废止与宪法和法律不符合,与四中全会精神不符合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坚守法治底线。二要建立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县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党在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常委会已把依法治县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改革、发展、民生、稳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人大、政府、政法机关要主动研究解决依法治县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供县委决策参考。三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支持政法部门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在推进依法治县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充分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第二,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者紧密衔接、互为支撑,都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

着力强化严格执法。政府是执法的主体。严格执法,重点就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我们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一要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规则,确保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行政机关要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庸政现象,坚决惩处缺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防止行政机关法外设定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二要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记录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规范和严格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三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保证力量、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每一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都有明确的执法依据,都遵循严密的执法程序,都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四要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县、乡(镇)政府要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对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都要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着力促进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司法机关要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一要坚持司法为民。以人为本,坚决克服对诉讼参与人冷硬横推的现象,推进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检察院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好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网上立案等便民利民举措,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拓展巡回审判范围。健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援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众的法律援助,加强司法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基金作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二要确保司法公正。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期限制度,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还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积极探索行政诉讼立案管理制度改革,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判决难、执行难问题。三要推进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健全人民监督员、陪审员制度,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健全和规范司法机关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探索建立法院、检察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建立生效文书统一上网公开查询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确保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着力推进全民守法。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树立和强化,作为普法的着力点和工作目标。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和国民教育体系,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教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二要树立法律威严。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继续深入实施“5531工程”、“六项工程”建设。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依法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实施诉访分离,强化源头治理。完善“12348”法律服务咨询平台,发挥好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让群众相信合理合法的诉求一定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彻底杜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三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使其转化成为人民群众共同遵循和维护的理想信念、精神支柱和行为准则。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办好道德讲堂,广泛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带头加强道德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引导全县人民讲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促进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和文化支撑。

第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打铁还需本身硬。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依法治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一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执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二要坚持依法从严管理。坚持执法办案“五严禁”,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终身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原则和规矩办事。三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依法治县中的作用。要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发挥他们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关心爱护法治工作队伍,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向基层,把大批有经验、有水平的法治工作者稳定在基层一线,带着感情帮助法治工作者解决一批实际困难。

三、以法治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创造新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法治是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环境是新时期经济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重要指标。当前,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中央明确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内陆开放作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最大潜力,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新一轮发展的强大动力。省委提出在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的同时,大力实施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战略,全力打造“两高”经济带。州委围绕中央、省委部署,也对开放带动、创新驱动、“一圈两翼”区域发展和“两高”经济带进行了谋划部署。尽管我县不直接处在“两高”沿线,但两高经济区全省覆盖,随着“四高一铁一港口”的陆续建成,我县交通条件即将迎来大改善,为开放带动、创新驱动创造了更多有利条件,我县必将进入大开放、大合作、大发展的大交通时代。在新的时代背景和新的发展机遇面前,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法治对市场经济的支撑作用。经济建设只有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才有生命力和竞争优势。我们要把法治精神贯穿到市场经济活动中,把市场经济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为xxxx开放创新、转型跨越、后发赶超提供新的强大动力。

第一,培育法治市场,为经济发展营造平等的市场环境。“鱼逐水草而居,鸟择良木而栖”。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创造财富的实践者、推动者。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场主体的培育、引进和保护完善法治体系,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民营经济不合理的规定,消除各种有形无形壁垒,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获得政策支持。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发展环境法治化,创新利用外资管理体制,增强对外来投资者的吸引力并搞好配套服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正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类市场主体,坚决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探索推行“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制度,清理工商执照的前置性审批,充分激发人们创业的活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激发市场主体加快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

第二,建设法治政府,为经济发展营造优质的政务环境。要通过法治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促进外来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与本地优势资源相结合,加快我县改革发展步伐。对政府而言,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市场主体来讲,要落实“法无禁止皆可为”。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大力开展减政、减负、减支“三减”工作,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需要的,中央和省、州已经取消的,坚决予以取消。对中央和省、州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沟通对接,明确承接机构,制定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依法规范权力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运行守边界、有约束、受监督。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创新服务方式,为资本的生长创造适宜的土壤,为投资兴业提供良好的平台。要形成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支持科技创新提供适合的“水分、湿度、光照”,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创新活力。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以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为重点,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争取省试点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当前,尤其要积极做好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与社区、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共管机制,提高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第三,构建“平安xxxx”,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根本上要靠法治。当前,我县正处在工

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压力大问题多,必须不断深入实施“5531”工程,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社会行为,惩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要依法持续改善民生。要逐年全面提升我县民生水平,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民生政策。建立比较完善的配套制度措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和生活保障。建立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救助制度。着力抓好精准扶贫机制体制建设,积极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偿使用、滚动发展机制,推动扶贫工作由“救助型”向“开发型”转变,由单一扶贫到多措并举,把就地脱贫与转移脱贫结合,提高扶贫工作成效。二要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机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快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的要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要继续坚持依托群众工作中心,完善一个平台、两个渠道、诉访分离、依法办结、综合施治、属地化解的机制,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妥善处理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对因失职、渎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坚持严打犯罪,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坚决打击“八类”刑事犯罪,打好禁毒禁赌人民战争,从严整治社会治安混乱、黄赌毒、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几次专项严打整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系统绝不能掉以轻心,要百倍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依法打击针对外来投资者的违法犯罪,确保外来投资者在我县的人身财产安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使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得到有效防范、化解、管控,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定在全省前列,提升平安xxxx建设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xxxx长期稳定。

四、突出重点,统揽全局,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顺利实施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了党履行使命的自律与担当。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是新形势和新任务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姊妹篇,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两大中心任务。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不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我们必须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第一,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县的统一。善治人者,必先自治。中央《决定》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既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体现了依法治国、铁腕治吏的强大力量。国家宪法和法律是全体公民和法人的行为规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党章》是党内宪法,党纪党规是党内法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内行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从严治党的纪律规定,依法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法律底线、严守纪律红线,严格依纪查处违纪案件,凡是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既要用从严治党来体现依法治县,也要用依法治县来保障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第二,坚持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县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能不走样、不变道、有章法,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把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有机统一起来,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改革,确保让改革“列车”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实现发展目标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要紧跟改革步伐,在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突出xxxx特色、体现xxxx亮点。要保持改革定力,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公检法司要强化大局意识,要有自我革新的胸襟,不拘泥于部门权限和利益,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第三,坚持法治与德治的统一。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并行不悖、缺一不可,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西方社会也不是仅仅靠法律来治理,西方社会是依法治国与宗教治国相结合,宗教就起着道德教化作用。所以,我国历史上强调德刑相辅、儒法并用的思想,是有它的道理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在我县依法治县的进程中,要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实现良法和美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同时,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增添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诚信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常态化,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同时要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把道德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纳入法治调整范围,加大执法、司法工作力度,弘扬真善美,制裁假恶丑。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把加强道德教育和依法解决问题、健全制度保障结合起来,让违法行为不仅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受到道德谴责,引导人们强化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社会风尚。

五、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xxx年即将结束,各项工作都进入了最后冲刺攻坚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找出问题,坚持不懈,有始有终,确保今年的工作圆满收关。第一,关于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根据统计分析预测,县内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项主要经济指标能确保完成任务;财政总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项主要经济指标离目标任务还有差距。现在离年终只有十余天时间,全县上下特别是离年度目标任务还有差距的部门,必须奋力冲刺、合力攻坚,不到最后时刻决不收兵。确实因客观原因存在较大困难的,指标部门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带领部门的同志与上级部门协调,要尽最大努力缩小差距,力争完成。各乡镇要对照年度任务,各部门对照全年业务指标,进行最后冲刺。第二,关于全年经济发展综合测评。今年,省委、省政府对增比进位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划分了经济强县和非经济强县两个类别,进行综合测评排位,不再搞一刀切,同时,取消了10个国家级贫困县GDP考核。今年上半年,我县综合测评排在全省非经济强县第10位,全州非经济强县第3位。这不是我们应该处在的位置,绝不能满足这一现状,在今年全年综合测评中要争取在全省、全州排位中提位。各综合测评指标部门特别是短板指标部门,一定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加强对接和协调,努力确保每个单项测评指标都在全州、全省靠前,因工作出色,为全县综合测评排位作出贡献的,和因工作不力,指标完成不好,拖了全县后腿的,要严格兑现奖惩。第三,关于全年小康创建。我县2013年小康总体实现程度为86.4%,比上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数。排名全省第29位、全州第5位,在州的排名比2012年下滑了1位,落在了荔波后面。通过自测我县小康实现程度预计在今年可突破92%,大部分小康监测指标在去年基础上有较大提升,但人均GDP、城镇污水处理率、就业水平指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指标在全省、全州范围内还相对比较滞后,部分指标未能真实反映我县小康创建实际水平。全面小康是党的中心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要建立以分管领导分块调度和总调度相结合的调度制度,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人要强化各自责任,上下对接、左右配合,对监测指标做到胸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今年必须确保在全州排名,非强县第一,在全省提升2位以上。)

推荐第4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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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峰

一、依法治国的概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 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二、依法治国的内涵: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 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 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 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 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 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 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 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 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 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是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领导、管理律所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法治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而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只有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能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律师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通过自身的工作,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对权利、平等、自由等法律价值有天然的依赖和促进作用。如果市场主体没有产品所有权,就不可能有交易行为,如果没有交易主体的平等和契约自由的规则,交易行为就必然难以为继和是在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基础上持久进行。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律师必须在所经办的案件或其他工作中,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实现,追求平等和自由的理念,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和我党宗旨,也要求我们实行法治。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要求我们的各项制度设计和安排要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而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保障人权,充分体现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爱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的宗旨,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为实现人类的完全解放,也需要用法治体现党的追求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法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立场,维护党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推荐第5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通过对依法治国有关知识内容的学习,加强了我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使我对法律内容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民众对法律的心理认同是最高层次的,依法治国,要使民众形成真正意义上对法律的信仰和价值认同,是任重而道远的任务,也是亟待完成的任务。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转型时期,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因此在转型时期,环境对于人的观念和意识的形成就显得十分重要,建设和完善社会制度社会法治环境,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是重要的一步。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传递出的法律的威严,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识,也加深了我对法的精神的理解,使法律内化成为我的精神观念。在现阶段,制约我国法制化建设的最主要因素是国民法律信仰的缺失,所以重点培养我们公民的法律信仰显得尤为重要。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的梳理、清理、修订、制定和体系化努力,迈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依规治党的第一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进一步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正为了法治中国的目标的达成。这一目标,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能力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协同运转。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认识到必须清晰的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深入学习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内容核要,进一步夯实党执政兴国的法制基础,巩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力量。

于我们个人而言,依法治国与我们息息相关。法律保障我们的利益,同时也规范我们的行为,依法治国需要每一个人的自觉遵守与维护,我们要做到知法守法,如此才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依法治国下,公民尊法守法,并受到法律保护,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我们每个人都能获得法律给予的平等的基本权利,我们每个人也都是维护国家法律法制建设的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自觉尊重,自觉服从与维护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考核规范自身在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要实现政治清明,民心稳定,长治久安,就必须依靠法治,依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整体、全面、合理的依法治国,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才可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2015级新闻一班朱悦

文学院新闻专业学生支部

推荐第6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近日,镇党委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民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文件内容,自己对依法治国有个更深刻的体会,对依法治国、据法工作、遵法生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全会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如何认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如何把中央关于依规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本文结合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此谈几点体会。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提出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在顺利实现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基础上,也逐步理顺党与法的关系。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对党的领导如何运用法律的问题上有了重大突破,在十二大修改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这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进步,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向前迈出关键一步。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会议上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写入宪法,使之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在党的十六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治国方略和治国理念上随着实践不断深入。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些不仅阐明了宪法和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与依宪执政的高度统一。

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人们常说“党规国法”,“党规”就是“党内法规”。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此后,党的历届领导人都对党内法规作出重要阐述。1978年,邓小平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1990年,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确立了“党内法规”这一概念。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讲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时指出,“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行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讲到党风廉政建设时更明确提出要“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3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做了明确规定:“党内法规”是指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同年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在我们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过程中,依规治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和约束每名党员的行为,维护全党的团结和统一,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法律的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依规治党是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国同党的自身建设、人民当家作主一道置于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加以强调。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就必须对自身建设提出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就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追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行为和现象,做到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依规治党切实保障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这些深刻阐述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要加强党的领导,则必治党从严;要治党从严,则必依规治党。邓小平曾说,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党不治,则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依规治党搞好了,依法治国才有可能。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都体现了执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两者从根本上是一致的,是相辅相成、相依共存、相促共进的,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之中。因此,我们党依法执政,既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又要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把从严依规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迫切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大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并对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严依规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务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是依规治党必须抓好的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应重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搞好党内法规的配套衔接,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处理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应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要模范遵守党规国法,自觉依法依规按权限和程序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基层法治水平。各级党组织应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推进基层法治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基础、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解决群众在司法领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从身边案件的查办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在全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以遵纪守法的优良党风带动形成知法守法的政风民风。

四是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从严治党的八项重要要求,切实做到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设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坚定反腐败斗争的既定立场和目标,做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纪委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核心的监督责任,毫不松懈地纠正“四风”、持之以恒地从严执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全会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在顺利实现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基础上,也逐步理顺党与法的关系。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对党的领导如何运用法律的问题上有了重大突破,在十二大修改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这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进步,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向前迈出关键一步。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会议上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写入宪法,使之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在党的十六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治国方略和治国理念上随着实践不断深入。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些不仅阐明了宪法和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与依宪执政的高度统一。

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人们常说“党规国法”,“党规”就是“党内法规”。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此后,党的历届领导人都对党内法规作出重要阐述。1978年,邓小平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1990年,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确立了“党内法规”这一概念。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讲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时指出,“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行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讲到党风廉政建设时更明确提出要“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3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做了明确规定:“党内法规”是指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同年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在我们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过程中,依规治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和约束每名党员的行为,维护全党的团结和统一,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法律的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依规治党是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国同党的自身建设、人民当家作主一道置于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加以强调。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就必须对自身建设提出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就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追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行为和现象,做到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依规治党切实保障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这些深刻阐述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要加强党的领导,则必治党从严;要治党从严,则必依规治党。邓小平曾说,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党不治,则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依规治党搞好了,依法治国才有可能。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都体现了执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两者从根本上是一致的,是相辅相成、相依共存、相促共进的,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之中。因此,我们党依法执政,既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又要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把从严依规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迫切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大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并对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严依规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务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是依规治党必须抓好的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应重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搞好党内法规的配套衔接,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处理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应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要模范遵守党规国法,自觉依法依规按权限和程序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基层法治水平。各级党组织应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推进基层法治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基础、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解决群众在司法领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从身边案件的查办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在全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以遵纪守法的优良党风带动形成知法守法的政风民风。

四是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从严治党的八项重要要求,切实做到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设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坚定反腐败斗争的既定立场和目标,做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纪委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核心的监督责任,毫不松懈地纠正“四风”、持之以恒地从严执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证。

推荐第7篇:学习心得依法治国

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两会的召开,我对党有了新的更加深刻的认识。 依法治国

对于当下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只有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才能彰显法治力量,不至于成为摆设。

法治的重要性,古已有之。《管子 霸言篇》:“我国亦法令如牛毛矣,然曾无所谓法治精神者以贯注之,是以有法等于无法也。”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努力,我国的法治已达到了新高度。

刚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都牵扯广泛的利益。如何推进改革,就要从制度上挖掘“红利”。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兼具调节利益格局的功能,法治就是改革的制度选择。 从实践上来看,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即便有了完善的法律框架,从法律到法治再到依法治国,都需要漫长的积淀。正如古语所言,行百里者半九十。况且,我国有着2000多年的人治传统,邓小平说过:“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治传统很少。”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听到类似说法:“明规则干不过潜规则”。人情、金钱、关系等因素都是实现法治的“绊脚石”。如此,法治的权威难以“服众”,一些人信“访”却不信“法”,不按常理“出牌”,动辄以威胁的方式解决问题,实则却深深地伤害了法治。

在改革过程中,各方面都会提出创新要求,但必须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尽量做到先立法后推行。原因就在与,立法本身就是“开门”听取民意的的过程,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拥有最大公约数的法律。法治精神才能彰显,党的领导才能得到巩固,社会需求也能满足。当然,这一过程要注重以宪法为核心,确保其没有违宪。

法律并不是法治的终点,最终要被落实。据统计,我国有80%的法律,需要行政机关来实施。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采用宽严相济执法方式。对于重大问题,法律“该出手时就出手”。一旦“出手”不及时,不仅有损与法律的权威,还会导致事态的扩大。当然,对于一些较小的案例,比如城市行政执法,就不妨多一些柔性执法。不但不会影响法律的权威,反而能达到更好的执法效果,提升政府的形象,达到依法治国的目的,何乐而不为。

法治,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追求。即使拥有再精巧的法律,不能贯彻执行,法律等同于一纸空文,何谈法治精神。在依法建设的过程中,不妨将艰涩的法律条文,变成一个个鲜活的场景。“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在处理个案过程中,要防止执法者选择性执法,特别要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如此,让法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依法治国才能如期而至。 依法治国,是中国未来的目标,也是底线,决不能随意击穿,这是常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全面要求,并让依法治国理念直抵人心,这是机遇。此时,我们已经出发。不过,我们还在路上。

1、如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

首先,坚定道路自信,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质内涵和重要性.坚定道路自信就是坚持一切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尽快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其次,坚定道路自信,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民来说,我们现在走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或者说在现实上给每一人民带来了好处和利益,90后一代就能够明显的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因为我们接受了比以前更好的教育,享受了比以前更好的生活水平,体会了比以前更开放的观念和视野.所以我们更应该自信的坚定这条正确的道路,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

2、如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

第一,坚定理论自信,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改革开放的关系.党在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不断回答重大的理论问题,从而形成并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坚定理论自信,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毛泽东思想的关系.这一理论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包括毛泽东思想)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第三,坚定理论自信,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部的逻辑关系.邓小平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成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基础性组成部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开创性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回答发展的重大问,是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部逻辑严谨,体系完善,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提出了重要的理论指导.这些理论通过每一届国家领导人的更替而与时俱进的更新,并不断更加实践的变化指导中中国人民前进的道路和方向.所以我们要坚定理论是正确的,自信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如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首先,坚定制度自信,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与优势.社会制度的本质是对社会发展的根本支撑作用;我国能在经济全球化大潮和激烈国际竞争中显示优越性,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发展规律,这是制度的优势.其次,坚定制度自信,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阶段性原则的有机统一.最后,坚定制度自信,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需要通过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制度是具体如何实践目标的具体要求,如果制度构建的好,并且执行的好,中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等一定能走的更加坚定.现在我国虽然有很多制度上的缺陷,但是我们应该自信,在国家进步的过程中一定能不断改进现有的不足,最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的目标!

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

一、大学生应该树立崇高远大的理想

理想是人们的一种追求、向往和奋斗目标。它有理性特点,是比 较成熟或比较深沉的一种理念当代大学生,无论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都应该有理想, 而且是应该树立一个崇高远大的理想——共产主义理 想。

二、大学生应该端正学习态度

学习是当前大学生最为重要的事情, 在任何时候大学生都应该将

学习摆在首要的位置,并且坚持终身学习。只有学好了专业知识,有 了一身本领,才能在走向社会之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当代大学生只有树立崇高远大的理想,完成好自己的学习任务, 培养多方面的能力,

掌握过硬的为人民服务本领, 努力学习马克思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知识,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履行“崇尚科学,辛勤劳动; 团结互助,艰苦奋斗;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义务才是对“大学生如 何实践党的根本宗旨”的最好诠释!

推荐第8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认真观看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后,我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大学生应以身作则,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完善自我的法律意识,全面弘扬依法治国的精神。该报告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应以法治的思维武装大脑,以法治的要求约束行为,以法治的力量促进公正,以法治的信仰追求正义。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国家应确实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应该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规范守法行动,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可以从以往一个个成为公共事件的法律事件及平反冤假错案的艰难过程中得到证明。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如今,人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

认真学习了会议公报之后,我认识到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法律的生命,重在实施。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法院要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因此,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时代重任。

推荐第9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偶有机会,收看到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录像,对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和战略部署有了进一步了解和理解。知悉了三个方面内容,分别是:我国依法治国经过历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有关依法治国的几个重大任务。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被写进宪法,十

六、十

七、十八大报告中都有依法治国有关内容表述,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通过了

推荐第10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律师

篇一: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一、依法治国的概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 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二、依法治国的内涵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 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 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

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 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 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 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 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 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 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基础上

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是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领导、管理律所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治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而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只有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能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律师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通过自身的工作,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对权利、平等、自由等法律价值有天然的依赖和促进作用。如果市场主体没有产品所有权,就不可能有交易行为,如果没有交易主体的平等和契约自由的规则,交易行为就必然难以为继和

持久进行。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律师必须在所经办的案件或其他工作中,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实现,追求平等和自由的理念,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和我党宗旨,也要求我们实行法治。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要求我们的各项制度设计和安排要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而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保障人权,充分体现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爱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的宗旨,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为实现人类的完全解放,也需要用法治体现党的追求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法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立场,维护党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篇二:2015律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2015律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在《决定》中,法治中国建设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维护宪法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其中排在首位的是维护宪法权威。

在这五个方面内容中,其中部分内容已纳入司法改革的范畴。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去年曾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随后,六个省市的司法改革试点迅速启动,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内容,有序开展。

改革涉及到对当下司法运行体制机制的调整,利益牵涉面广,涉及问题众多,其中尤其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难度较大。

分析人士认为,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显示了中央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在7月29日的中央政治会议上,依法治国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今年4月,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在《求是》杂志撰文,他在这篇题为《沿着民主法治的轨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

文章中提到,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略。 我认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要胆大、心细、果断。

【篇二】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主要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作为民建会员、河北九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全面学习。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十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学习体会如下:

一、律师应该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科学立法建言献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无论对于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还是对条文背后的法理都有着比较深刻的理解,加之律师一般实践经验都比较丰富,对于如何立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发言权。我们通常说实践是检验法律是否有成效的试金石,一部法律或者

说一个法律条文是否符合当前经济情况的发展,是否能够保证公平正义,需要看它是否能够切实解决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何。因此,立法不仅需要从公平正义角度考虑还要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形势。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律师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更加科学的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条文提出修改意见,集众人之力,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律师应该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每一个决策、每一项行动都关系着人民的利益,政府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行动、是否严格执法都关系着法治社会是否能够健康、有效的建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此项规定对于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意义,无疑为我们律师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价值的更为广阔的平台。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增

强自身的硬实力,防微杜渐,于细微之处把控风险,真正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三、律师应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一样,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代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律师社会地位不高,公检法机关经常向看待“敌人”一样看待律师,认为律师是为案件裁判提供阻力,使正义不能尽快实现,于是对律师处处提防,为律师办案增加很多的难度。律师与公检法机关应该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从业多年的一个律师,立案难、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当事人和我们自己的两个难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

1、“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对于律师行业和案件当事人来讲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一旦制度实行,立案将变得简单起来,人们维权的时间成本就降低了很多。

2、“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篇三:参与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学习小结-蔡聪生-2015年8月

参与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

学习小结

福建泉佳律师事务所 蔡聪生律师(2015年8月)

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全面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全面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时间安排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泉州市司法局、以及本人所在的福建泉佳律师事务所均开展了相应的学习活动。过程中,本人以积极态度,饱满的热情参与了现阶段的学习活动,认真做好手写笔记,主动接受初步系统的依法治国专题教育,端正思想,实事求是,现将本人该阶段的学习活动小结如下:

一、参加泉州市律师队伍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动员会议。本人深受鼓舞,充分了解开展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进一步熟悉开展依法治国教育的具体内容,依法治国教育工作的主要措施等。本人作为律师,在今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将继续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执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发光发热,贡献出自己应有的力量!

二、参与集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针对该课题,本人所在的律所组织学习了《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中,本人充分地认识到我国的发展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我国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胡锦涛同志的报告坚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努力实

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方针和目标要求,是我们新时期开展各项工作的理论旗帜和行动纲领。本人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知这是党对当前国内形势的最新研究成果,是对我国亟待改革的重要方面和关键问题的重要战略部署,该决定对于律师执业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引导自己增强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丰富了政治理论素养。通过该次的学习,使本人对于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进一步清醒的认识,让本人在今后的社会生活、律师执业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规范准绳!

三、参与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专题讨论。

针对该课题,律所多次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及辅导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具体内容,组织讨论依法治国宏观议题,针对究竟该如何践行法治?反腐如何制度化、法制化?如何发挥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

通过学习和讨论,本人清晰地认识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其中,对《决定》中所提到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内容本人深有体会,这与我们律师行业密切相关,事关作为执业律师的社会责任和远大理想,必须时刻牢记并追求实现。

认识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对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意义重大而深远。“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

即实现中国梦,“两个基本点”即全面深化改革和坚持群众路线。实现中国梦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当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作为执业律师,也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创造活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期间,本人认真通读了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规定书目,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五、参加集中学习《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

通过进一步认真学习律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自己时刻敲响警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严格要求自己和律师事务所,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时刻警惕自己要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主动带头学习法律,践行法律,维护好律师良好形象,不得逾矩。

同时,还要坚持“不信不利,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待人以诚,立世以信,办事认真负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服务,鼎力为当事人从繁琐、复杂的法律事务、法律困境中解脱出来,势必将以精湛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为社会大众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六、参与律所专题讲座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本人所在的律所组织了“人生观”的专题讲座,让自己在如何正确认识人生,牢固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以及如何好好把握人生,努力实践人生观?两个方面上有了新的认识。人生需要奋斗,人生需要创造,不能虚度时光,要知足也要知不足,要进去也要放弃,要快乐也要谨慎,这对于本人今后的社会生活和工作中,都大有裨益,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以上就为本人在该阶段参与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学习小结。 篇四:律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律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篇一: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主要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作为民建会员、河北九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全面学习。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十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学习体会如下:

一、律师应该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科学立法建言献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无论对于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还是对条文背后的法理都有着比较深刻的理解,加之律师一般实践经验都比较丰富,对于如何立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发言权。我们通常说实践是检验法律是否有成效的试金石,一部法律或者说一个法律条文是否符合当前经济情况的发展,是否能够保证公平正义,需要看它是否能够切实解决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何。因此,立法不仅需要从公平正义角度考虑还要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形势。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律师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更加科学的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条文提出修改意见,集众人之力,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律师应该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每一个决策、每一项行动都关系着人民的利益,政府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行动、是否严格执法都关系着法治社会是否能够健康、有效的建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此项规定对于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意义,无疑为我们律师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价值的更为广阔的平台。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硬实力,防微杜渐,于细微之处把控风险,真正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三、律师应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一样,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代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律师社会地位不高,公检法机关经常向看待“敌人”一样看待律师,认为律师是为案件裁判提供阻力,使正义不能尽快实现,于是对律师处处提防,为律师办案增加很多的难度。律师与公检法机关应该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

大限度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从业多年的一个律师,立案难、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当事人和我们自己的两个难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

1、“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对于律师行业和案件当事人来讲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一旦制度实行,立案将变得简单起来,人们维权的时间成本就降低了很多。

2、“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执行难已经不是一个新名词,许多案件当事人拿到判决书之后却仍然无法 使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这样的判决无异于一张“空头支票”,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一定程度上会增强执行的力度,这还需要配合强制执行的相关专门立法来推进落实。无论是法院也好、律师也罢,双方针锋相对却又相辅相成,只有协调配合才能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四、律师应当投身社会,为全民普法贡献力量

篇二: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在《决定》中,法治中国建设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维护宪法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其中排在首位的是维护宪法权威。

在这五个方面内容中,其中部分内容已纳入司法改革的范畴。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去年曾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随后,六个省市的司法改革试点迅速启动,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内容,有序开展。

改革涉及到对当下司法运行体制机制的调整,利益牵涉面广,涉及问题众多,其中尤其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难度较大。

分析人士认为,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显示了中央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在7月29日的中央政治会议上,依法治国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今年4月,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在《求是》杂志撰文,他在这篇题为《沿着民主法治的轨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文章中提到,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略。

我认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要胆大、心细、果断。 篇五: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心得体会(律师) 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心得体会(律师)

根据省、市律师协会的安排,我们**律师事务所组织学习了十八大工作报告。作为一名律师,要通过学习十八大精神激发出来的热情引导到做好律师工作中去。牢固树立和自学践行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本领,促进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放在首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努力使律师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作为一名律师,我们一定要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旗帜,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律师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从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历史进程、世界发展大势、我国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我们党的自身建设、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来看,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实施“十二五”战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报告,鲜明地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

性文献,为我们继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的历史性贡献突出表现在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来的伟大历史进程,高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完善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修改了党的总章程,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这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头等大事。我们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上的重要讲话的要求,通过举行学习会议,报告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全所律师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深刻领会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努力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而把全所律师的思想

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部署和任务上来,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是要紧密结合律师的实际,研究、找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以此推动律师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我们要科学判断、正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科学判断、正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找准律师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要切实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旗帜的维护者;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促进司法公正,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是律师工作的神圣使命和价值追求。律师依法履行代理人或辩护人职责,维护委托人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帮助公众依法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法问题;律师向法律服务工作较为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下大力气加强和改善法律援助,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和服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效率,基本满足困难群众获得必要合格的法律援助的需求,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法律服务体系,使律师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存在观望、等待的问题。我们律师要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增强创新意识、实干意识,以对党、对人民、对律师事业高度

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只争朝夕的工作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当前最急需的问题抓起,齐心协力地做好各项工作,真正把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当前,律师积极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正在做的事情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提高素质,完善制度,增强能力,推动和促进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向纵深开展,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以此期望实现律师的社会价值和凸显律师的人文精神。

第11篇:依法治国的学习心得

依法治国的学习心得 吴海雷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第12篇: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篇1: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

篇2:四个全面学习体会:依法治国

四个全面学习体会:依法治国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知法懂法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法律、熟练掌握法律,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应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

吃透宪法条文,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树立法治思维,客观上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时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坚持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

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推动发展时,无论转方式、调结构,还是产业培育、企业改制,都要尽可能运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在化解矛盾时,不能硬性维稳,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思考和解决。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转化、激化。

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绝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是靠明确、公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治理国家,而人治则是靠长官意志,随机且由个人判断。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共识,任何人都要无条件服从法律。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对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督促他们树立守法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党纪是给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对党员而言,党章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纪严于国法。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党

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上项目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切实把好决策关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方能通过;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

热等问题时,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活动是保证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问题存在认识误区,要么以“加强领导”为借口干预和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要么强调所谓“司法独立”而忽视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

篇3: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要知道怎样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建议或意见,更要及时关注未来立法、执法、司法的新动态,合理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涉及到司法体制改革和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现在提‘依法治国’更重要的是管住各级官员,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涉及全体老百姓利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特别是依法治国的提出,让我们更加坚定了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信心和决心。今后将进一步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刻苦学习专业知识,脚踏实地,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于“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去。作为党员,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自己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为成为祖国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断努力。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坚决做法治国家的守护者!

周如意

11级应用化学实验班

2014年11月8日

篇4:依法治国学习体会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讨法治,这在我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一份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可以说,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法治本身。这是因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而言,法治就是框架、轨道,决定着运行的方式;而对于一个现代政党而言,法治就是手段、规范,决定着执政的效能。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点,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此次全会上再次提出:“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足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最基础的一点,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体现公平正义,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所指出的:“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表明包括反腐败在内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制度化,将成为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

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一点,是全民法治。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全会《公报》中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让我想起卢梭的名句:“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一次备受关注的中央全会,其实也是一次法治的启蒙。全会公报中大量“全民守法”的内容,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相互呼应,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

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我深刻体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自觉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党的卫士。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

篇5: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立足本职学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全会聚焦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把握时代和实践的新要求,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全会和省市委的一系列相关会议精神,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应该成为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工作,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为序开展。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学法,谈点心得体会。

一、坚持学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水平、提升自身修养,打牢学精业务知识。把严格管理和规范化服务结合起来,通过日常点滴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使卫生的职能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二、依法办事,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当前,社会治理模式由管理型变为服务型、由单一管理方式趋于多元化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对卫生部门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领导干部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结合起来,在日常事务管理中,才会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作为药政科,贯彻国家药品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是我们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集中采购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是我们卫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更应该时刻告诫自己职责所在,严格自律独善其身,提高修养学以致用。

通过学习,本人对依法治国理论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加强法制学习的必要性、紧迫性有了新的认识,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等得到了增强。为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13篇: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学习心得

篇1:依法行政学习心得

依法行政学习心得

东塔寺乡 曹瑞英

按照课程安排,在培训班上,我先后认真学习了《提高公务员管理能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等相关报告。通过学习增强了推进法制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几点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在新的社会经济形式下,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需求

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 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不能被放弃,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行政权力。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

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另外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

(四)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良好的法制观念是廉洁行政执法的前提,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篇2: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篇3:依法治国学习心得大全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大全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大全

(篇1)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做好选派村工作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了科学的顶层设计,向全党发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动员。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和贯彻者,作为一名选派干部,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积极深入老百姓当中宣传四中全会精神,要带头贯彻运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带头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动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鲜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容丰富,内涵深刻。选派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到先学一步。要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抓住重点,把握实质,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水平。要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做带头学习的表率,做到认识上为之一新,状态上为之一振,才能带领村两委班子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法治精神的传播。

二是带头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治国,首先要知法,选派干部作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者,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和村民自治条约,以村民参政议政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村务公开为突破口,精心组织宣传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让村民们第一时间就了解到党的政策,让四中全会的法治精神走进百姓家,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是带头贯彻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律的生命,重在实施,贯彻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在学以致用、联系实际、依法履职、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农村工作决策依法、遇事讲法、办事懂法、自身守法。

(一)要认真学习法律。选派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法律,特别是要下功夫学习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与农村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弄清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能怎样做,善于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

(二)要带头遵守法律。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决定本村的重大问题时,要依法办事,按照程序依法办理,不感情用事,也不用“人治”代替“法治”。在经济生活中要带领群众守法致富,通过村领导班子带头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树立起选派干部的新形象。

(三)要秉公执法办事。在处理具体事务时,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秉公办事,依靠法律和制度做好农村的管理工作。对任何人都应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决不做超越法律之事和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要结合村情和村民自治条约,依法建制治村,民主管理,使村里各种组织、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志之所趋,无远勿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贯彻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贵在持之以恒,选派干部要自觉运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切实把村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和嘱托,不辜负群众的期待和信任,为全面推进法治精神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而努力奋斗。

(篇2)坚持依法治国 切实依法行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可靠保障。作为一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我认为,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才能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才会成为一种素养和秉性;也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才会得到有效保障。为此,必须做到:

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让行政行为规范化。依法行政要求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相应范围内对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就是要对行政权力运用的全过程尤其是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进行明确规定,划定权力清单,给行政行为套上笼头,使其走在制度化的轨道上,切实实现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保障政府各项工作在法定框架内合理有序稳定进行,从源头上杜绝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可能性。

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让行政过程透明化。要通过持续不断的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让广大社会群众对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和权力运用的范围、权限更加清楚明白。与此同时,政府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要由法律来界定,政府只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这样,就将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程序从“桌下”搬到“桌上”,将权力运用的范围和权限从“随意”转向“固定”,将行政过程置于全体公民的监督下透明化运作,能最大限度地杜绝暗箱操作、自由裁量和随意执法。

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让行政结果责任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任何形式的监督,只有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才能够取得实效。因此,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让行政结果的责任人不会因人、因事、因地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切实加强对滥用职权、

失职渎职、决策失误、行政违法等问题的问责和追究力度。要从根本上杜绝行政结果难以认定、无法追究、无人负责的可能性,切实做到出了问题该谁负责、该负什么责,都要有明确依据和裁判尺度,督促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职尽责。

可以说,依法行政对权力进行了制约,对过程进行了公开,对责任进行了明确,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是保障权力合理运用的重要前提,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实现依法行政,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我国法治建设的趋势,必将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也必将使社会主义中国行稳致远、走向繁荣昌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篇3)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中国的依法治国必将从政治方略走向全面系统的法治实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民族必将走得更稳健、更精彩。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一条艰难探索、创新发展的不平凡道路。当前,社会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从打虎拍蝇反腐败到全面深化改革,从民生持续改善到生态文明建设,都离不开党的领导,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达到这个宏伟目标,我们必须要做到:

一、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循序渐进的根本保证和动力。我国宪法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如果离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会迷失方向,就不可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我们就一定能完成好执政使命,建设好法治中国。

二、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不动摇。

依法治国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才会跟着走。坚持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取得成功的最佳途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在确保各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法治不能

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我们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还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三、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党要领导人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目标,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上运行。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法治是现代化事业的一部分,实现法治是中国现代化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是新时期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的系统规划。它继承和发展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在借鉴西方国家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中国的政治理念、文化传统、社会诉求和具体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必将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新的强大动力,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篇4)准确把握三个重点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当前,学习传达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笔者认为,要准确把握三个重点。

一是以法律为基点。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石。像中国这样的,具有960万平方公里、56个民族、13亿人口、5000年文化的大国,维护统

一、稳定,首先要明确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把法律置于最高地位,所有政党、机构、组织、人员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享有特殊权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政党、机构、组织、人员的行为都必须对法律负责,受法律约束。这样,国家才能长治

久安,社会才会繁荣稳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才可深入人心。以法来凝聚伟大复兴的力量、以法来保障改革发展伟大事业,以法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是以法治为途径。从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周期,帝王文化、官本位思想、特权理念在很大一部分人的内心根深蒂固,法治意识相对淡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长足进步以后,必须正视,一些漠视法治、钻法律空子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违法行为,不仅给企业、群众造成了伤害,也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层面、社会机构、公民个人对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更加迫切。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是以法纪为手段。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不允许搞特殊化,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尊严、权威,更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超出法律范围的言行必须予以纠正、惩戒,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引导社会成员言行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党内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按照党规党纪标准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严肃处理,打造一支懂法、信法、用法、守法的党员干部队伍。)

篇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体会

单位 姓名

前段时间,我通过在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平台,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观看并学习了《徐守盛书记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等视频。通过学习,我感到收获颇大,对法治湖南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对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下参训的学习体会。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湖南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标志着湖南从打造法治政府到法治湖南的跨越。《纲要》的实施,将为转型期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比拟的作用,对人民群众保护其最需要的公平正义和维护其自身权益具有深刻的意义。 “程序合法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温总理在一次调研时这样说到。从法律人的角度讲,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好方法。从这一方面来看,湖南省是走在全国前列的,2009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

开始了湖南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胆尝试。这也是中国首部规范地方政府行政程序的规章,为全国性的《行政程序法》立法提供了前期经验。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里和各市州和各部门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工作制度,并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报刊到电视打造宣传“法治湖南”的专门阵地;分阶段全面开展“法治湖南”的学习培训;加强基层的基础工作建设,在各地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建设法治国家,大都是从立法,行政,司法方面讲依法治国的,而作为领导核心的各级党委如可发挥领导作用则所涉不多,然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用浓墨重彩讲了党委如何依法执政,这样就抓住了法治湖南建设的龙头。可以这样说,《纲要》在党委政府扩大决策民主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转型期湖南”的多元化矛盾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局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首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并由局首要负责人任组长,确定法制宣传员,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彻底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

总结,促进全局的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 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自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运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必学教材。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三是积极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维护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维护 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全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案件查处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和违法行政的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合理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行 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

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结合中央,湖南省及我们单

位开展依法建设的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认识。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持学习成果,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1、进一步增强普法学习,真实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的头脑。

2、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及宣传力度,坚持一手抓规范维护,一手抓依法查处,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3、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自己牢记服务宗旨,自觉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推向一个新台阶。

篇5:依法行政学习心得

依法行政学习心得体会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县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及相关资料。通过系统地学习培训,我增强了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理论素养,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懂得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法规,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争做廉洁从政的排头兵。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我们必须做知法、学法、守法的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办事能力。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树立国税良好形象。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同时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四) 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良好的法制观念是廉洁行政执法的前提。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税收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管理,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税收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

(五)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做好领导干部工作。当代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一个单位事务的管理者、领导者,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这是当代领导干部最本质的角色定位,最能体现领导干部的存在价值。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努力成为优秀领导者的同时,还应当努力成为广大人民心声的代言人和忠实的公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坚韧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积极和谐的身心素质和较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

(六)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要以廉政模范人物为“镜”,经常对“镜”自查、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第14篇:关于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关于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古语云\"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清明政治生态的有力保障。推进依法治国,应科学立法不留\"死角\",应严格执法不分\"对象\",应公正司法不出\"冤错\",应全民守法不越\"雷池\"。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就我从事的医疗行业而言,也是依法进行,否则医疗行业一片乱局。通过这次学习,结合本职工作,在“红包”现象与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两方面有一定体会。

本身送红包和收红包是国人长久以来的传统习俗。红包文化原先是出自于中国人礼尚往来的一种正常人际关系,体现和谐相处的友好情结,几百年来红包还是以这个意义居多。但在现如今,“红包”早已成为了医疗行业的一种“潜规则”。不少人对此深恶痛疾,认为收红包的医生缺乏医德,恨“除之而后快”。然而红包现象屡禁不止,且一时间已难以根治,除了因为某些医院方面的管理松懈及法律法规的不够健全,其实也是因为医疗行业制度存在缺陷及医疗服务供需存在缺口等原因产生了对医生的某些不公平因素。

治理其措施包括从源头减少——患者尽量不要送出、从内部约束——加强医生的医德修养、从外部改善——适当提高医生的待遇,这是改变部分主客观条件。也可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虽不是改变这一现象的最好办法,但是有其积极作用。毕竟是一次公开承诺,大范围的人都能看到承诺内容,也就有了大范围监督的可能。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就需要法治治理,通过严密有效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大法制法规,更通过富有威力的依法反腐,才能让收受红包礼金无法生存。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伴随着医疗行业产生的,是指在医药购销和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经营者在销售或者购买医药产品,或者提供和接受盈利性服务过程中,以争取交易为目的,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其他单位或个人,或者经营者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而违背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向与医药购销和医疗卫生服务活动有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

对于此问题建立健全的法律,依照法律,对于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有调查取证乃至立案查处权力的机关行动起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药品监督部门、纪检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如【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就是我们的一项依据,其中有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谐、稳定、井然有序的医疗环境是以依法治理为前提,没有规定就没有秩序。从我出发,落实廉洁承诺、落实“九不准”、遏制“红包”现象,遵照法律法规,依法行医。医疗行业依法治理只是依法治国其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可从中了解到部分本质。其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作为基层医疗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医疗工作中做到执法行医,严厉抵制违法行为。

第15篇: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学习心得

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学习心得

根据《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我积极参与了本所组织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将本人近期学习心得作如下总结: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集团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视。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与道德相比,法律更客观,范围较窄,并且以强制手段发挥作用。当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力量不够的时候,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法律是维护社会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必要保障。作为一名律师,我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绵薄之力。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成为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人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比起其他律师我更应该起好先锋模范作用。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奋斗。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对每个公民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活动中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2015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以法律保障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不仅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

通过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的学习,我更加坚定地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学习期间,我重温了《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努力做到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履行职责义务,规范执业行为,坚守依法执业底线,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与司法人员建立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依法治国,要求加快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这为司法改革确立了最高目标。只有深化司法改革,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才能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作为律师,必须始终坚持诚信执业,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和行为方式,才能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应该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增强规范办案和服务意识。严格依照律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执业标准和规则体系,完善律师执业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健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管理职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水平。

第16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教师(版)

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学习心得

青白石中学 刘慧萍

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怎样才能做到“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学好教育法规是前提。

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准则,是指导教师育人的纲领,是依法治教的前提和依据。《教师法》第八条明文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是每个教师应履行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也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我经常学习各种教育法律、法规,经常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相关栏目,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依法执教的观念和能力。

二、知法守法,为人师表是关键。 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预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的核心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也就是教师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

三、爱岗敬业、有爱心是基础。

爱岗敬业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是育人的基础。我们要树立“学校是我家,繁荣靠大家”的观念,只有把学校当作自己的家并为为这个家而奋斗,才能真正把“爱岗敬业”这一观念落到实处。

要做一名合格的教师,还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家长把孩子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他们。因为,爱是做好学生教育工作的基础,是教师的天职。一个鼓励的眼神,一个亲切的抚摸和问候,为学生整好领子,扣好扣子,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节,却会给学生的心灵极大的震撼,使他们从中感受到老师给他们的温暖,从而也喜欢接受老师的教育,努力把学习搞好,特别是对后进生的转变,作用就更大。 作为新世纪的人民教师,我们要对自己的事业有足够的认识,把

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献给教育事业。在学生面前,我们教师应是道德的权威,每时每刻都在用我们的品格感染学生。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使自己真正成为学生道德的楷模。

在经济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作为教育者不仅自己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更要教育好我们的下一代,让他们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茁壮而健康的成长。篇2:教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教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2015年教师新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作为一组信仰和价值的集合,其观念、价值、论说正在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主题。落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转型时期诸多社会难题终将克服。在此过程中,司法作为法律适用的中心场所,传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的核心场域,其实效的发挥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法治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法治中国的内涵十分丰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是新时期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的系统规划。它继承和发展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在借鉴西方国家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中国的政治理念、文化传统、社会诉求和具体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治中国不是政治变革和经济改革的副产品,而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谋求现代化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现代化事业的一部分,实现法治是中国现代化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是改造旧的法律观念,塑造新的行为和认知方式,在改变原有社会结构的同时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模式。研究法治中国的正当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而是希望通过理性的检视,使其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而得以彻底实施。

法治应以维护合法权益为核心

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既加剧了社会竞争,也使得社会内部越来越动荡和不安定。这种情况表现在法律上,便是诉讼案件的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制度供给不足所造成。与此同时,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会在变迁过程中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冲突。中国社会必须同时面对和解决其他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遇到和处理的问题: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与合法行使。

同时,法治在文化层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战。它涉及人们观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质与功用,涉及人们对规则的看法,也涉及人们对司法(法律)与正义关系的认识。在一般意义上,传统中国人并不否认法律、规则及其与正义的关系。相反,他们常常诉诸法律和运用规则,肯定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只不过,司法(法律)在人们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规则如果妨碍结果的公正,就可能被违反甚至抛弃。同样,为了实现实质正义,人们经常漠视和牺牲必要的程序。在这样一种传统中,司法(法律)当然被视为手段,并且仅仅被视为手段。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义传统。

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

把公正司法置于法治中国建设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审视,是准确认识其历史和现实意义,进一步明确其性质、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视角。公正本身就是对司法裁判的要求,司法与公正在字源上的联系实际是通过“司法”的概念实现的。由公正方面去讨论司法,后者的重要性尤为彰显。实际上,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司法(法律)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动态关系,既是我们理解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发挥实际功效的关键所在。

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司法是社会中的司法,司法是民众可以直接感受的法治。在现代社会,法律主要通过司法机构予以系统地适用。人们很容易了解到立法的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经验而言,我们在大多数时间生活在规章制度构成的现实生活秩序之中,而非宪法、民法通则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下。从实效方面看,对我们发生实际作用和令我们感受到的规则总是经过执行机构解释和适用的那些。与此同时,对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可能只靠宣传和教育达到,而要靠对具体的法尤其是法的适用的经验。归根到底,法治是一种生活经验,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经验一样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获得、积累和改变。而历史和经验都已经表明,中国的普通民众从来都不缺乏对自己利益作出判断和根据环境变化调整其行为模式的实用理性。而公正司法,正是社会公众累积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如果法治不能被认真对待和实施,人们将对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则法治中国建设的正当性也就将荡然无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冲突的最佳选择。法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会的现实需求。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包括政府及其机构)和社会结构甚至个人便不可避免地成为改造的对象。当国家本身成为改革的对象,而社会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实现这一任务时,只能寄希望于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项复杂的事业,不仅涉及原则和制度,而且涉及认知方式和生活经验。要使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带来的社会震荡减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机制,依靠司法这样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实现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适度平衡,即在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建立起权责利明确界分的有机结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司法保障个人权利、如何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不当行使,比对政府提出积极有为的要求更来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人们对通过运用规则来建构社会秩序的要求,对法律本身的正义和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实施的基础,也是今天推行和实现法治不可或缺的资源。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强调当代法治所欲保护和促进的诸多基本价值,对于一个正致力于建立法治的社会来说,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中国今天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重修宪法和法律,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后一种任务,正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法治”成为各界关注的主题词,构建“法治中国”成为改革的下一个发力点。10月28日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得到了正式公布。这个“升级版”的依法治国纲领,不仅确立了中国法治建设新的战略方向,而且也包含了很多具体可操作的决策。

依法治国是中国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是几十年来对国家治理方式进行的曲折探索所最终得出的正确结论。1997年,“依法治国”被明确写入十五大报告;1999年“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2012年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国长期探索所获得的一个基本经验是,国家治理不能只依赖领导人的个人权威,不能只依赖一时的政策,而必须依赖依据严格的程序制定的、反映了公众意志和公共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性的法律;不如此,就不足以构建起现代的国家治理秩序。在需要建设的法治社会中,政府的权力要受到限制,正如习近平指出的,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要得到宪法与法律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 而且,法治不仅意味着所有社会各方,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则办事,遵守法律所确立的程序,严守法律规定的行为边界,不侵犯他人的权利;法治同时也意味着,法律应该成为一个符合社会正义观的内部有序、自洽的体系,意味着应该通过“良法”来实现“善治”。不过,法律是一个实践性的事物,中国社会又处在变化非常迅速的转型期,法律体系本身也在经历着剧烈的调整。为此,就需要在法律体系内部构建一种自洽的调整机制,确保法律是“良法”。而要判断法律法规是否合理,是否“良法”,唯一的依据只能是所有法律的基础和根本大法——宪法。以宪法这个更高的法律来统合整个法律体系,让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法定程序而得到规范和清理,“良法”和“善治”才会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次的《决定》强调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要求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就具有非常大的意义。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力也有责任监督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是不是符合宪法,这才能保证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性。改革的目标把宪法监督制度实质化,就是要让宪法不再只是高高在上,乃至被束之高阁、被人遗忘,而是要让宪法发挥出威力,细化宪法监督机制;未来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以及具体的宪法监督程序,明确哪些主体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参与到宪法监督中来。

“良法”的另一个保障是科学合理的立法程序。《决定》要求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这都有利于改变“部门立法”的现状,减少既得利益对法律制定过程的影响,从最初的源头上就确保法律的公正性、有效性。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是进一步走向法治的重要抓手。当前司法改革正在进入关键期,顺应社会各界的呼声,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必须提升,必须在各种主体之间建立起相互监督与制衡的关系。《决定》要求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构建起包括律师在内的专业有公信力的法律人职业群体,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让老百姓打官司变得更容易。通过这些方面的司法改革,可以让民众树立起对法律、对司法机关的信任,让“权大于法”既不再是现实,也不再是人们的意识,从而发挥法律对于缓和、疏导社会矛盾的独特效果。 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一直以来存在着“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现象,政治人物“一言而兴邦,一言而丧邦”。现在中央强调法治,就是要走出这种“治乱循环”的历史怪圈,以客观存在具有内在稳定性、不以特定人物意志为转移的法律秩序,为社会提供一个稳定的基石。当然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应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不能陷入法律虚无主义的陷阱,也不能陷入道德虚无主义的陷阱。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容忍“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状况,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强调对于官员的道德约束,也培育起民众的公德精神,实现法律与道德的统一,让法律为道德建立底线。通过依法治国,重现中国“礼仪之邦”的传统,实现文化复兴。

当然,法治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也密不可分。法治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提供了发展市场经济所必不可少的明晰规则;法治约束具有不可预测性的绝对权力,限制权力的放恣,从而提供确定性的预期。法治的实质是遵照确立的规则来治理,这是基于信任、信用的成熟、可持续的市场经济所不可缺少的要素。所以法治建设必将为经济建设提供内生动力。

中国的依法治国战略既是基于现实需要,又反映未来国家发展愿景,应当通过依法治国的方式,进一步构建起现代国家的治理方式与体系。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是实现依法治国所必需的,在此基础上,要让法治长期化、稳定化,让社会各方都形成规则思维和规则意识,让法治成为一种内在的、自发的、可以长久维系的“制度”,让从政府到公民的各方主体都极为自觉地一切依法行事、依法解决纠纷。就如孟子所说的“行之而不着焉,习矣而不察焉”,让守法成为习惯,让法律成为信仰,让中国社会走出治乱循环怪圈,实现历史性转型。篇3: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河镇乡光彩小学 刘春香近来我们光彩小学领导组织全体教师认真的学习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通过学习我更深刻的了解了我国的法律规范,让我受益匪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中,我知道了,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二权利与义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国家机构等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中,我知道了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在《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学习中,我知道了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

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中的相应责任。

我还知道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等相关知。学习了这些知识让我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更明确了自己的目标。

我们都知道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总之,依法治国,关系重大,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更应该学法懂法,时刻提醒自己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廉洁从教,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争取最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2015.12.25篇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汝溪小学 邓万全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依法治国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而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一、依法治国对于中华民族划时代的伟大的历史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二、依法治国与教育的关系

从2010年至今,我国的教育立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较好的法制环境。我国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2部教育法律,国务院制定了5项教育行政法规。另外,青少年加强保护和预防犯罪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姊妹法可依。这就充分说明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对学生,通过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

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的基础知识来教育年轻后代,使他们从小就受到民主的训练和守法的教育,懂得和善于履行社会主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是德育的内容之一。 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青少年均为重点普法对象之一。我区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法制副校长的前提下,组织了系列教育活动。如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展览、观看法制教育影视、参观爱国教育基地、组织法制知识讲座和法制知识大奖赛、强化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青少年犯罪现象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并呈现出低龄化和犯罪手段成人化的倾向,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分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一是强化学习,抓认识到位。组织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有关指示,学习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按照“四五”普法总体规划,真正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是健全组织,抓责任到位。为了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社会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建立以法制副校长为龙头,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的法制教育工作机构。区教育局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在全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网络。

三是明确教学内容。针对青少年易发违法犯罪问题,编印适合农村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宣传讲稿,组织讲师团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巡回宣讲,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专题宣传活动。 以课堂教育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渠道。保证“四有”即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性”即现实、多样性、渗透性。努力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生活,密切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 坚持理性教育和情感教育相结合。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其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律观念。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工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等,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

坚持学校教育与部门教育相结合。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必须坚持学校与社会同唱一台戏。学校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要主动争取执法机关的配合,对侵犯学生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进行及时查处;要大力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人民群众教育的更大支持。

坚持按章管理与依法治校相结合。

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带头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典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必须首先做到。

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突破口,及时把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由政府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实现社会齐抓共管,净化校园环境。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篇5:学习《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心得体会

第一篇 《教师法治教育读本》读后有感--- 赵明礼

通过对《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学习以及陈志良校长开展的讲座,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自身需要学习法律方面的理论知识,其次要注意在学校的实际教学过程中,不断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防微杜渐,正确处理一些以外事故。使学生在老师的榜样作用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度过快乐的校园时光 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来补充自己的大脑,让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强。如:教师法、教育法等一些基本的法规,这不仅有助于教师专业化队伍的形成,同时也有助于教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都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者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影响学生人生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因素必然是多方面的。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仅需要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意识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更要勇于实践,在具体的学习生活实践中培养、形成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和学生接触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法律修养。

一、正确认识学习法律的意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教育部1997年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要求,第一条就是“依法执教”。 为什么《教育法》、《教师法》、《规范》都把守法作为教师的第一条?一是传播人类文明的需要,二是教书育人工作的需要。三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四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五是规范自身行为的需要。因此作为人民教师明确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认识的权利与义务

(1)正确认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法》赋予教师“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与学业评价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享受福利待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参加进修培训权”等八项权利。教师的六项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 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从法律的角度认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受教育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肖像权、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独立财产权、荣誉权、拒绝不合理劳动权、民事活动代理权、平等对待权、隐私权、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休息娱乐权、生活获得照顾权、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名誉权、拒绝乱收费的权利、著作权、民主自由权、民主监督权。

三、正确认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要

预防事故必须做好“三件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安全制度、出现事故及时救助。首先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教育;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实验安全教育;进行体育课、实践课等活动安全教育;提出同学之间矛盾纠纷处理、校园生活中站坐行走规范、节假日往返学校交通安全、日常饮食起居卫生基本要求等等。其次要完善制度,建立校园设施设备验收、检查、管理、维修制度;建立校园教室、寝室、食堂、实验室、运动场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违纪行为的处分制度;建立校园危险物品物品使用、管理、储藏、销毁制度;建立学校传染病预防、救治、报告制度等等。再次要严格管理,制定各种应急救助方案、组织学生开展火灾、地震、洪水等遇险逃生训练;坚持对学校的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危险行为及时制止;严禁体 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教师进行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保证校医、保安等与安全有关的人员配备;保证校园的逃生、消防等安全通道畅通;禁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等等。最后,及时救助,在发生校园火灾、垮塌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领导和教师必须挺身而出,组织学生撤离疏散;对受伤学生应及时联

系120急救;对学生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疾病流行除及时与120联系外,还应通知上级领导和疾控中心到场,确定是否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病情扩大。

四、正确认识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四项工作”重要性,

及时救助、通知家长、报告上级、善后处理

首先是要积极救治,及时报告 。学校万一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校长及全体教职工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所有力量并通过120急救电话和紧急联系附近医院等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全力救助,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至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联系受害学生监护人,有必要的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端正态度,不能麻木不仁,更不能回避隐瞒、拖延卸责,也不能一味自责、主动揽过。

其次是要主动处理,科学应对。事故发生后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要积极、主动、真诚地投入事故处理之中;要熟悉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学校;要坚持底线,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要尽力安抚好家长,不要乱表态和大包大揽;要尽量协调处理,不要使问题复杂化;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争取工作主动。 因此,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17篇:四个全面之“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四个全面之 “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于一个国家而言,就好比水于鱼而言,鱼不能离开水而存活,同样一个国家不能脱离法治而存在。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道路上,一定会有许多“硬骨头”要啃。要啃下硬骨头,必须有硬措施。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显得尤为重要。

依法治国乃国之根本。其本质乃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其根本目的乃是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那什么是依法治国呢?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所以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管是对于一个国家还是个人而言都非常的重要。作为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呢?

于国家而言要做到依法治国就必须满足这些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做到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或文献,不然没有一个准则,就容易造成一些偏颇或是个人主义,而有违依法治国的原则。所以说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前提条件。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法律体系得到了很好的建设与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包含七个法律部门,分别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执法、社会法、经济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总共239部法理。然而即使如此,中国的法制建设仍有有些不完善的地方,法理制度的不完善,这也势必带来一些不良的后果。如我国食品问题频频发生,而其根源就是我我国的食品法规存在的一些短板或是漏洞吧。国家的许多规章制度含有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内容,但却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内容的重复与漏洞比比皆是,在流通环节和农产品的再次加工中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就必须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果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却不严格的依法执行,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然只是空中楼阁。所以有法必依作为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也是同等重要的。但是有法却不依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如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报道了清县小城子镇梨南村村长李金波在村委会因土地发包问题与村民贝宝山发生冲突,随后贝宝山的儿子贝金明持刀当场将该村村长李金波、出纳员张继泽、土地员郑喜海及张继泽的儿子四人刺死。当看到这则新闻时,我挺震惊的。对于新闻中提到的土地承包问题,我觉得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解决,为什么一些人怎么就总喜欢挑战法律的权威呢?

有法不依,这又是为何呢?而这又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有法不依,再好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所以要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关键的是执法部门要真正做到执法必严,才能让法律不再仅是一纸空文,而是确确实实的落实到人们日常行为规范中。

然而即使是政府部门做到了执法必严,然而还是有人无视法律的权威。那句“我爸是李刚”的各种版本曾在我们身边出现,这也反映了一些人企图同过非正当的途径来给自己脱罪。所以只有做到违法必究才能给那些人以惨痛的教训,才能警醒那些企图违背法律的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实现这四个方面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保证。

于公民而言,公民作为依法治国的直接参与者。法律如果脱离公民而独立存在,那永远都只是一堆废纸,而毫无用处。同样公民如若背弃法律,那和原始野蛮社会又有何区别。所以,可以说两者相辅相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公民该如何做呢?

作为公民,要做到依法治国,首先要学法,懂法,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守法,法律规定的一定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随着我国综合实力逐渐强大,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素质也在逐渐上升,然而似乎我们的法律意识并没有提高。好多人依旧是法盲,这不仅局限于农村,一些所谓的高素质人才也同样如此。最近特火的一则新闻,震惊中美华人。中国女留学生在美遭绑架围殴: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掉等,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这还是人吗?在她们眼里还有法律吗?她们知道她们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吗?这个案件里无知。作为被绑架的女留学生,我深表同情,还好她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果不是她把那些人送上法庭,也许她们还在逍遥法外,继续做着那些违反法律的事情。所以作为公民要做到依法治国,我们还要学会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自觉护法,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此次事件不仅是对法律意识的淡泊,更是道德的沦丧。所以作为公民,要做到依法治国,我们还必须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孔子曾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 不能改,是吾忧也”。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时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必须“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可见道德修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于国家而言,不能仅仅只是制定了多少法律,更看落实了多少,不然永远都只能是空中楼阁。如果法律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不落实到行动中,那就谈不上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于公民而言,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第18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政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19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zd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zd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20篇:依法治国

如何看待“ 四个全面” 之“ 全面深化改革” 学院:大气学院姓名:吴谦学生号:32012090210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姊妹篇,我们要切实抓好落实,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像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

“四个全面”的提出,切实反映了当前中国的社会现状人民的迫切需求。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密切相关,它是后三者的重要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一个成熟的社会制度必须依靠法律,不能因人而变。国家治理现代化,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彻底摒弃人治、实施依法治国。中国古代,特别是封建王朝,人治高于法制,最终导致社会走向灭亡。无论什么国家,什么时候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探索“依法治国”道路的历史一贯性

中国共产党人从执政之初起,就想走出历史“周期律”,迈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一步。改革开放初期,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对“*”十年浩劫教训的反思和警醒,邓小平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传递出鲜明的法治思维和主张。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二、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

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首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历史基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的结果。邓小平说,要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体现了这一认识。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宪法所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实施宪法,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键,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一致关系的集中体现。依法执政表现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这是依法执政的核心内涵,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严格守法,按照法治的要求处理好党与国家法的关系;二是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依法执政的第二个层面。通过党内法规来治党管党,这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特色和经验。党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五位一体性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是有机统一体,法律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的前提和运行的基础,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法治体系的生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四、总目标遵循原则的以人为本一统性

全会《决定》强调了实现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及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通过研读《决定》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以上五项原则遵循了对中国传统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以人为本思想,充分肯定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充分强调了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障人民根本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彰显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意义

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我们党确立的伟大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根本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中国,复兴中华文明。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攻克深层复杂难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通过良法善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最大福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长期执政具有根本意义。唯有依靠法治,以法治作为执政根本遵循,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必须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来看,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环境优劣关键体现在法治水平上。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实现市场经济健康运行。

从全面深化改革来看,改革的复杂性显著增强,更加需要以法治的明确性和可预期性等优势来消除各种深层次体制壁垒,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可以说,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是发展的助推器。改革和发展能不能健康有序、行稳致远,越来越取决于法治体系是否健全,取决于厉行法治是否有力。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又处在治国理政的领导核心地位,只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自身确立起严格的制度、严明的纪律,才能把党建设好、管理好,也才能引导全社会遵守规范、践行法治。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而言之,“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个全面”的重要保障,是当前执政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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